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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艺)“全体起立!现本庭宣判如下,被告人林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日前,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法院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刑事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在48小时内顺利完成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理宣判全过程。
该案的快速办理,得益于东山县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推出的“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该机制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通过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周期等方式,在48小时内快速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全流程,为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开辟“快车道”,实现更高效率、更高质量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该案的开庭审理标志着东山县法院刑事速裁法庭的正式启用,也是该院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机制建立后办理的首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