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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万余件,服务群众5.8万余人,挽回经济损失近9亿元;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近7千人次,提供法律咨询6.7万人次;组织参与重大宣传活动近30次……
一直以来,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宝安区法律援助处)聚焦便民利民高效服务,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举措,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努力提升居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近日,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深圳市宝安区法律援助处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
近年来,宝安区司法局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便民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
依托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宝安区司法局实现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全覆盖。线下,通过搭建“1+10+124”实体平台,在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124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均设立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窗口,构建30分钟法律援助生态圈。线上,宝安区司法局开设了27786696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热线,还开发“法i社区”小程序,畅通线上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渠道,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获取法律援助服务。
与此同时,宝安区司法局还针对特殊群体、特殊案件开展服务,最大程度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在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退役军人工作站”,帮助退役军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入户式法律援助服务;对于被欠薪的来深务工者,免予经济审查;对于家暴受害方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畅通绿色通道;对于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组建应急法律援助律师团队,提前介入、及时处理,指导受援人依法维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纠纷、维护稳定的重要作用。
强化法律援助服务监督管理,做到“应援优援”
“阳光下”监管助力法援服务质量“不打折”。宝安区司法局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强化法律援助服务监督管理,对法律援助案件开展全流程监管。
宝安区司法局不断优化办案队伍,通过定期组建律师团队,吸纳优秀律师加入,不断提升优秀律师的占比,保持法援律师队伍“老、中、新”的合理比例,执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率达100%;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建章立制,印发《宝安区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创设法律援助律师积分管理,设置指标体系,对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各类法援事项进行考评,积累分值作为案件指派及年度评优的依据;加强法援案件的闭环管理,综合运用旁听庭审、窗口巡查、征询办案单位意见、电话回访、第三方评估等办法,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对每一宗归档案件按照广东省法援案件评估评分标准,确定案件等级和补贴标准,实现法律援助归档案件自评率100%。
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做到“应援精援”
立足为民办实事,宝安区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探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宝安区司法局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在区检察院、法院、信访局、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值班窗口,同时与区人力资源、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成效。此外,还探索组建固定法律援助窗口值班律师团队,改变法律援助律师库律师轮流值班工作模式,保持稳定的窗口值班人员,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