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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秋时节,记者如约来到吉林省东丰县拉拉河镇福安村。
福安村依山傍水,水泥街路平坦而洁净,农家小院别致而整齐。户户门口都堆满了金灿灿的玉米棒,院墙上挂着火红的辣椒,看着这丰收的情景,让人满心欢喜。
陪同记者采访的人叫刘浩洋,是一位80后村党支部书记。说起自己的村子,他充满了自豪感:“你信不?咱们这个村33年无上访,33年零案件。”他指着村荣誉室的一排排奖牌,如数家珍:“平安辽源建设平安村”“吉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吉林省优秀法律服务站”“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个村能得到这么多这么高的荣誉真不容易啊!”
“这是几届村委会领导班子努力的结果。”面对记者的赞叹,刘浩洋憨厚地笑着说,“许多农村矛盾纠纷的发生大多源于村民不懂法。所以,只有先让村民知法,然后才能懂法用法。”
为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2020年10月,福安村党支部将闲置的会议室改造成福安村普法学校,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物权法、婚姻法等法律,每月都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小品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村民对法律产生浓厚的兴趣,从而激发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目前,福安村普法学校已举办培训会38场,参训人员2280人次,实现了法律法规宣传全覆盖。
“福安村这么富裕,矛盾应该很少吧?”
“老百姓过日子那有锅碗不碰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回答完记者的问题,他说起了刚调解完的一个家庭纠纷。
福安村村民汉某有4个女儿,汉某老俩口一直跟大女儿一起生活。老伴去世后,汉某就想搬到二女儿家住。这本来无可厚非,可是因为财产的多少和分配的问题,4个女儿却闹得不可开交。“官司”打到了村里,刘浩洋和人民调解员“断起了家务事”。经过连续3天对老人的女儿们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的劝导,最终,女儿们想通了,老人如愿乐了,这个难题得以圆满解决。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福安村将村级警务中心、社会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整合成立“四心合一”的村级基层矛盾化解服务中心,由一村一辅警、网格员、调解员、法律援助律师等人员集中常驻。打造“四个一”为民解忧圈即设置1个无职党员为民解忧岗,评选1个法律明白人,建立1个百姓说事点,成立1个治安联防队,实行联动调解,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群众的幸福感和满足感大大提高。
让人民调解员发挥好“灭火器”作用,这是福安村的一个好作法。为了能更好的帮助群众,成为老百姓的“知心人”,这个村给每位人民调解员都发放了专项记录本、记录笔,要求调解员定期下村入户走访,详细记录农户的急事难事,包括小到家长里短的麻烦事、大到街坊邻居的纠纷事。一个记录本、一支记事笔就是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秘密武器”。
村调解员王连武在一旁翻开了自己的记录本,给记者讲了“一条垄的故事”。
今年春天,快种地了,福安村四组村民王某找到刘浩洋,说自己家的地少了一根垄。刘浩洋耐心地听他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了解情况后,刘浩洋和调解员取来测量工具,当晚来到纠纷争议地块进行现场调解。王某的土地共17条垄,宽度为9.40米,邻居家的地是18条垄,宽度为10.25米。刘浩洋按照土地台账重新量了地的宽度,经过实际丈量,邻居家的地多出0.25米,按照丈量数要让出,邻居当时不同意。经过三番五次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同意了调解意见,邻居归还了多出的0.25米,这场土地纠纷画上了句号。
“只要方法对路,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儿。我们把一碗水端平了,大多数人都会通情达理。”王连武自信地说。
采访结束了,记者依依不舍离开了福安村。“我们不仅要让福安村富起来、美起来,还要让福安村的群众过上太平祥和的日子。”刘浩洋的话在记者耳边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