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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 十名KTV经营管理者获刑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何璐莹 林怡佳)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明辨是非能力弱等弱点,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件,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对其中八名情节较轻的被告人宣告缓刑。

  2022年8月起,林某向某KTV承租部分包厢,打造了一个以王某为店长、李某为营销主管、周某为店长助理、张某为大堂经理的管理团队,并聘用戴某为人事、财务负责人,王某某为营销副主管,周某君为培训部经理,范某为招聘部总监、黄某为招聘部主管的团队来运营KTV包厢。

  为了提高KTV包厢收益,该团队通过招聘部范某、黄某带领的招聘组成员向社会招聘未成年女子,招聘到的对象交由公司人事部负责人戴某先办理入职,后交由营销部主管李某安排为来KTV包厢消费的顾客提供有偿陪侍。2022年12月15日,该团队被警方查获。截至2022年12月15日被警方查获时,该团队中仍有提供有偿陪侍的未成年女子7名。

  福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王某、李某、周某、张某、戴某、王某某、周某某、范某、黄某共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10人的行为均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福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组织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从事营利性陪侍活动,不仅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还会使未成年人陷入不良环境,面临被侵害的风险。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民众,遇到不法分子组织未成年人在KTV等娱乐场所有偿陪侍行为,应向公安机关举报、投诉,共同帮助未成年人在成长阶段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gedidongtai_1110/37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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