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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邻居围墙盖房?法院强制拆除!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詹先分 徐帆丽)一道围墙引发邻里矛盾纠纷,法院判决拆除后又拒不执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近日,南平市浦城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并邀请县人大代表现场监督见证执行。

  申请人徐某甲和被申请人徐某乙系邻居,两人的房屋左右毗邻,徐某甲房屋南向泥墙被徐某乙占用,劝阻未果遂诉至法院。浦城法院依法判处徐某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拆除搭建在徐某甲房屋南向围墙上的砖体和钢构屋顶等建筑物,并按原状恢复围墙厚度。

  判决生效后,徐某乙拒不履行义务,徐某甲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徐某乙既不主动联系法官,也不主动拆除围墙。

  为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当天上午9时,17名执行干警来到涉案房屋现场,在表明身份和来意后迅速拉起警戒线、设置执行区域、测量涉案围墙,执行法官指挥工人进入现场作业。

  “执行局,请报告现场执行情况。”“报告指挥中心,我们已抵达执行现场,准备开始拆除围墙,汇报完毕。”“请注意做好安全保障,规范执行。”执行过程中,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晓华通过“智慧执行”APP,在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视频连线执行现场,远程指挥执行行动,确保执行过程规范、有序。

  围墙拆除时,被执行人不断向执行法官提出质疑,态度强硬、言语粗暴、拒绝配合。对此,执行法官以其妨碍执行为由依法将其强制带离现场。随后,执行工作按照既定方案井然有序地开展。经过近一天时间的忙碌,涉案围墙被顺利拆除,并按原状恢复围墙。至此,该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是当事人权益实现的最后一道防线,如何让法律文书上的“纸面权益”变成当事人的实际获益,是司法实效性的根本体现。下一步,浦城法院将对标主题教育总要求和根本任务,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全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以实际行动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gedidongtai_1110/37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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