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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莲文)“真没想到你们会上门帮我办理解矫手续,真的太感谢了!”近日,三明市尤溪县溪尾司法所工作人员驱车30多公里来到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罗某家中,为其办理解矫手续。看到司法所工作人员登门,罗某连声道谢。
罗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在溪尾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入矫不到一个月,罗某因走路摔倒导致小腿错位骨折。考虑到罗某腿部受伤行动不便,司法所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矫正方案,每月定期上门开展个别教育和走访。
在矫期间,罗某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监督管理规定,现矫正期满,鉴于罗某的特殊情况,为体现宽严相济和人性化管理,溪尾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上门为罗某办理解矫手续。解矫仪式上,工作人员向罗某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发放了《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告知其解矫后要遵守法律法规,放下思想包袱,保持良好心态,更好地融入社会,并祝他早日康复。
此次上门办理解矫手续,是溪尾司法所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的一个缩影。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溪尾司法所坚持严格管理和人性化教育帮扶相结合,实现了法治与德治、严管与厚爱、帮扶与教育的三统一,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