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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上午,“宜荆荆恩”法院司法协作协议签订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宜昌举行。宜昌、荆州、荆门、恩施四家中院院长共同签订《“宜荆荆恩”法院司法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四地法院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助推法治政府等重点领域开展司法协作。
这份协议缘起于今年年初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殷书国提交的一份《关于加强司法协作,为“宜荆荆恩”一体化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
协议包含五大方面内容
建立“共享法庭” 共建社会诚信体系
《协议》主要协作事项涉及跨域诉讼、矛盾纠纷化解、审判执行协作、智慧法院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五大方面。
跨域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统一立案标准和服务流程,建立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协作机制,探索建立管辖争议快速协商机制,四地中级法院立案庭共同成立管辖争议快速协商工作组。定期将不诚信诉讼当事人名单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宜荆荆恩”城市群不诚信诉讼“黑名单”“黄名单”信息库,嵌入内网审判系统,系统自动识别并提醒。
矛盾纠纷跨域实质性化解方面,跨域协同共享调解,探索建立“共享法庭”,通过共享调解场所、融合调解力量、汇集专家资源、集约管理人员、实现调解资源集约化供给。依托“共享法庭”,强化在线调解平台互联互通。让身处异地的当事人在“家门口”跨域、便捷、规范参与在线调解。
审判执行协作机制建设方面,探索构建区域重大案件一体处理制度,推进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加强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完善执行查控和执行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监督、警示、惩戒机制,共同推进“宜荆荆恩”城市群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智慧法院应用体系建设方面,共享区域内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探索建立“智慧服务”共建共享机制,四地法院共同推进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非接触式”诉讼服务,推动实现数据共享交换,探索建立区域共享数据库。
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拓展学术协同研究深度,探索建立区域内司法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跨域培训和互派交流,建立司法联席会议机制,解决司法协作中出现的问题。
从一份提案到四地签约
解决司法实践中现实问题
“没想到仅仅半年,提案就从纸上变成了现实举措,要为司法机关的效率点赞。”协议签订现场,提出该提案的省政协委员、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殷书国说。
殷书国说,“宜荆荆恩”城市群山水相依、地域相近、人文相通、经济相融,自古以来交流密切,存在着广泛的共同利益。四地法院在立案、调解、执行等方面需要司法协作的地方很多。
殷书国在提案中建议,共建共享推进调解联动机制,推行跨域诉讼,探索区域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实现资源共用、信息互通、经验互享。建立执行工作协作机制,实现执行办案的“同城效应”。
《协议》中,提案中的许多建议都变成了现实。“合作范围之广、程度之深已经超出我提案时的预期。”殷书国认为,《协议》落实落细之后,一定会在实践中产生新的亮点,真正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现实问题。
四地司法协作
宜昌法院今年重点做什么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惠波介绍,今年,宜昌中院在与荆州、荆门、恩施四地法院司法协作上,将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和荆州中院协作方面,共同持续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刑事犯罪。下一步,希望通过联席制度加强信息互通,深化问题研判,及时梳理归纳类案裁判,形成审判指引,促进类案裁判尺度统一,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和荆门中院协作方面,携手加强有关在建项目和民生工程的司法服务保障,比如近期开工的南水北调中线引江补汉工程,对于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各类跨区域矛盾纠纷,将依托司法协作机制,将跨域调解、诉讼、审判执行等合作事项落到实处。
和恩施中院协作方面,加强五峰、长阳等基层法院与恩施巴东、鹤峰等基层法院的联系协作,推进清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设。建立区域内环境资源审判专业资源共享制度,打造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示范基地。(来源:三峡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