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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法院:打造长江大保护司法升级版

发布时间:2022-08-13 来源: 湖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万里长江,浩浩汤汤。

  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湖北作为拥有长江干流岸线最长的省份,是长江大保护的主战场。

  位于长江之腰的武汉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动长江保护法落地见效。

  全方位发力守护一江碧水

  7月20日,夏夜的江滩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市民们纷纷在江中赤脚蹚水的镜头,成为抖音上的热门话题。“武汉人在夏天不玩水,那夏天是不完整的。”65岁的老街坊何大爷感慨。

  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监测数据,实施长江大保护以来,长江干流武汉段水质稳定保持优良,为20年来最优水质。这一切变化的背后,离不开武汉两级法院全方位、常态化的司法护航。

  6月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对外通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发布十大案例。3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882件,多起案件入选全省法院“长江大保护典型案例”和“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件”。

  “船家,国家最新禁用的捕捞工具,您都了解吗?”

  5月27日清晨,硚口区法院联合检察、农业执法、水务和水上公安执法人员,登上“江城平安号”执法船,向常年靠江而生的船主们发放长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

  快立、快审、快结非法捕捞案件,加大对“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长江禁渔政策迅速贯彻落实。在邹某某、朱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中,江汉区法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仅用2日即办结。3年来,共有210名非法捕捞被告人受到法律惩处。

  全链条打击加大司法震慑

  江城,正形成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全链条高压态势。

  武汉中院在全省首批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由一个民事案件审判单位扩展为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

  “实行 ‘三审合一’审判新模式,可以优化整合各类审判资源,加强审判机制专门化建设,实现审判资源的科学配置,让法官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责任予以通盘考量,形成较为成熟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武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程继伟说。

  打破部门、行业、领域限制,统一思想认识、统一裁判标准,加强生态环境案件的指导监督。武汉法院积极践行《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构建长江流域(湖北段)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做好统筹协调,凝聚长江大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

  2021年2月,黎某等8人用采砂泵抽排的方式,在长江新螺段白鳍豚保护区盗采江砂13900余吨,破坏长江砂石资源,危害当地生态环境,不利于鱼卵孵化,影响底栖生物与鱼苗存活率。

  武汉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根据不同被告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从盗卖环节入手,顺藤摸瓜,对参与挖砂、贩砂、买砂等环节的犯罪分子进行全链条打击。

  去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武汉两级法院进一步延伸保护链条,环境资源审判重点从“打击为主”向“打击与修复并重”转变。一年来,全市法院责令相关案件被告放流成鱼约4700公斤、幼鱼283万余尾。

  全流域共治下好一盘棋

  共抓长江大保护,全流域一盘棋。

  “我们在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时候,特别强调坚持系统思维,注重流域统筹协调。”近日,武汉中院相关负责人,就如何扛起长江大保护的司法责任,与公众分享在“共”字上下功夫的经验。

  梁子湖地处长江中游,位于武汉、黄石、鄂州、咸宁四市之间,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是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1年6月26日上午,沿湖的武汉市江夏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鄂州市梁子湖区、黄石市大冶市、咸宁市咸安区的5家法院齐聚梁子湖风景区,签署《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协作保障机制,跨区域协同推进梁子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与修复。

  在跨域立案方面,协议提出构建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一站式跨域诉讼服务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梁子湖流域环境资源案件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

  在审判辅助事务方面,各协作法院可互相委托办理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事项,受托法院应及时办理并反馈。

  在案件执行方面,各协作法院可互相委托办理案件执行相关工作事项,受托法院应及时审核后予以办理并反馈。探索跨区域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五个环梁子湖法庭,携手开展梁子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点赞,经验做法收录在最高法院出版的《法护绿水青山——大江大河》一书中。

  根据省高院安排,武汉中院发挥专业力量,担负起整个鄂东南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集中审判任务。

  某科技公司为黄冈市浠水县某陶瓷公司提供帮助,篡改、伪造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后被环保部门发现。中华环保联合会以该陶瓷公司、科技公司为被告,向武汉中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环资庭法官急赴浠水实地察看排污企业生产现场、排污监测系统,走访当地环境行政机关,同时委托湖北省环科院作了量化评估,计算环境损失。在保证案件依法公正审理的同时,协调被告先行支付鉴定费用,推动当地建立生态环境修复赔偿资金账户。

  同题共答,合力下好一盘棋。武汉法院内外联动、齐抓共管,长江大保护的“防护网”正愈织愈密。(来源:湖北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fzjs/4186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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