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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汕头龙湖廉政与法治文化创作中心,达1000多平方米的场地内集合了策划创作、展览传播、宣传教育三项功能,借助全国各地上千名文艺家的力量,以创新法治文化精品引领法治教育新模式。
建于2011年的龙湖创作中心,是全国首个在基层成立的专门策划开发和创作传播廉政与法治文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并于今年入围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成为汕头纵深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鲜活样本和生动实践。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于改革开放潮头的汕头,深谙此中关键。近年来,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汕头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连续两年各单位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完成率为100%,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涌现出一大批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案例和亮点工作,向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法治政府建设“答卷”。
如今,汕头已编制“一规划两纲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推动法治汕头建设。围绕“打造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的目标任务,汕头将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汕头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巡察监督”贯通机制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有着重要深远意义,是汕头司法行政系统树立权威形象的关键一招。而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汕头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程度。
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体系建设是基础。今年2月,经汕头市政府同意,《汕头市关于开展市区(县)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印发,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导向,推动汕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改革,确保监督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如何探索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汕头牢牢抓住六个重点开展试点工作,分别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探索构建“1+N”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监督衔接贯通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一盘棋”格局,建立“信息双向互通+执法联动”的行政审批、监管、处罚协调衔接机制,打造“综合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镇(街道)与区(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体系,以及建立市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汕头市司法局在今年开展的交通运输领域和城市管理领域专项监督过程中,结合落实上级关于“探索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机制”要求,在法治督察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先行先试,主动与市委巡察组沟通衔接,组织对被巡察单位的行政执法案件开展专项监督。
这一做法,从机制上创新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仅发挥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积极作用,督促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还将为“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提供汕头经验。
据记者了解,事实上,在开展专项监督工作中,汕头市司法局向来注重探索综合监督形式,让多种监督形式贯通形成合力。
举例而言,汕头市司法局在开展涉土违法建设领域专项监督时,及时将相关部门涉嫌失职和履职不到位等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在营商环境涉企执法专项监督中,汕头市司法局还邀请检察院派员参与,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的衔接。如今,经过近三年来的积极探索,汕头在推动多种监督力量有效贯通、有机衔接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行政复议让化解“官民纠纷”主渠道更畅通
日前,汕头市某文具公司不服某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通过实地调查、认真梳理分析案件争议焦点,向市场监管部门指出释明其事实不清的问题,最终撤销其行政处罚决定。这是行政复议体制发挥“刀刃向内”监督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用的显著成果。
据悉,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驶入快车道的大背景下,作为政府系统内部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更是成为推进汕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
2022年上半年,汕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审结行政复议案件中,确认违法10宗,撤销8宗,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4份,直接纠错率12.7%.
行政复议具有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这意味着需要大力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使之更加高效便民。根据《汕头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自2021年6月1日起,汕头市恢复区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职责,实现一级政府“一个窗口对外、一套流程办案、一个标准裁判”,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来回跑”问题。
而今,群众只要去到汕头各基层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都能看到行政复议宣传咨询窗口,已然形成覆盖全市的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网络体系。同时,汕头推行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全市通办”,坚持“应受尽收”“一次性告知”“存疑受理”,规范行政复议文书格式,建立行政复议案件月报机制,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2022年上半年,汕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1宗,受理188宗,其中7个区(县)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38宗,占比73.4%.改革后,行政复议化解基层“官民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
不仅如此,汕头行政复议机关愈加注重沟通协调,按照“能调尽调”原则,把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的各环节全过程,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实现定纷止争。2022年上半年,全市经调解和解当事人自愿撤回申请终止审查结案的行政复议案件45宗,占审结案件32%.
“我们还打通了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之间的衔接,进一步发挥二者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汕头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以往实践中,当在行政复议中发现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存在违法和不当行为时,便会将案件线索告知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由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实现有机联动,更好发挥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纠错作用。
做好法律审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
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是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是行政决策法律化的重要保障。
当前,围绕服务汕头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中心工作,汕头市司法局自觉把法律审查工作置于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在机制健全、营商环境建设、涉侨政策审查上持续发力,切实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发挥行政决策参谋助手作用。
今年以来,汕头市司法局共承办行政决策审查事项604件,参加政务协调会等各类会议80场次,涉及标的总金额约为548.34亿元。
以完善审查流程为着重点,汕头市先后出台了《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法律审查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程序,全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在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汕头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对《汕头市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产业准入标准指引(试行)》《汕头市新型产业目录(2021年本)》等政策文件的法律审查,从法律角度对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新溪片区新型产业等项目建设提供建议及论证,着力服务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同时,汕头市司法局梳理“工改工”现有政策措施,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健全完善汕头制度,以法治化带动工业化。今年以来,陆续审查涉及税收优惠、信贷便利、包容普惠创新改革等与汕头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招商引资有关的政策与文件共21件。
记者获悉,汕头还积极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辅的专业化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使之成为防范风险的“守门员”、科学决策的“智囊团”、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推动汕头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向纵深发展。在此过程中,汕头建立起市政府内部法律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平等交流互动机制,加强两者之间的有效衔接和整合提升,有力推进汕头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推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