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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粮以土为本。耕地是我国最宝贵的农业资源,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近日,信丰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耕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部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进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护航粮食生产安全。 该院走访调查了辖区内6个乡(镇),发现部分耕地违规种植苗木、草皮等非粮食作物,各乡(镇)普遍存在部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影响粮食生产。 针对现场走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过分析研判,精准对位法律法规,该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乡(镇)政府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保护耕地资源。 制发检察建议书后,该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全县16个乡(镇)政府召开信丰县粮食生产暨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调度会。在此次调度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邹隆华通报了案情,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管少忠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加强耕地保护及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重要性,切实履职,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做好耕地恢复,确保整改到位。与会单位和乡(镇)政府纷纷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内容从严整改,履职尽责,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 下一步,信丰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督促各部门联动履职,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效地助力“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地落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为牢牢守住全国18亿亩耕地红线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