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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6-07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推动监督行动向纵深发展,朝阳市纪委监委现对近期查处的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政协朝阳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原主任韩占权违规为相关单位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7年至2018年,时任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韩占权利用职务便利,在确定工伤定点医院、扩大工伤医疗服务范围等事项上违规为相关单位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受企业财物。韩占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韩占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凌源市人大机关原副调研员孙毅违规干预土地出让、工程承揽并索要、收受企业财物问题。2007年至2017年,时任凌源市财政局局长孙毅利用职务便利,在拨付土地出让金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并向企业索要财物;干预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活动,违规帮助企业承揽有关工程,事后收受财物。孙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孙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孙延生干扰办案,为请托企业谋取利益、收受钱物问题。1993年至2019年,孙延生在担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执行庭庭长、执行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控制执行案件节奏、撤销执行裁定、介绍律师事务所代理等方式,为请托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企业财物。2021年12月,孙延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朝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fjds/system/2022/04/06/0301173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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