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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强大执行力,提升执行质效,进一步保障涉民生、涉困难群众案件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自4月起,平江法院将长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4月21日清早,平江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国旗下整装待发,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强做好工作安排之后,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前往平江各个乡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一起发生时间在2010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标的为三万余元。但目前为止被执行人仅陆续支付部分履行款,而被执行人年事已高,自己名下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上门时,正巧发现被执行人子女也在近期回到家中,于是向被执行人子女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干警的主持协调下,双方当场将未支付的履行款兑现,一场长达十一年的执行案件就此结案。
截至21日17时,执行干警共上门执行17个案件,对5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3件达成和解或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8万余元。
此次集中执行是将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与执行工作相结合,着眼于充分发挥和进一步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立足于把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执行行动中。下一步,平江法院将持续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