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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效率太高啊,没想到这么快我就拿到了钱。”近日,申请人杨某领取到15000元的执行款后,向君山法院的执行法官表示感谢。从立案执行到将案款交付给申请人,仅用了1天时间。这是君山法院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中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个缩影。
2014年被执行人夏某因承办工程资金紧张向申请执行人杨某借款45000元,承诺到期还款,期限到后,夏某一直借故拖延不还,杨某诉至君山法院。该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夏某偿还杨某借款45000元,但夏某仅偿还30000元后对杨某的催讨未予理会,杨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夏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查控。根据反馈结果,执行法官发现夏某在某银行账户内有足额履行的存款,随即采取冻结措施。但扣划系统有十五天的异议期,为了缩短办案时限,最高效维护当事人利益,执行法官随即约谈了夏某,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释法明理,最终,夏某同意由法院立即扣划其银行账户内存款用于偿还拖欠杨某的欠款。
当天下午,承办法官立即驱车前往赶往某银行,通过线下扣划的方式,将该笔执行款划拨至杨某账户。该案执行标的15000元全部到位,得到了申请执行人杨某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