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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人民法院帮我们拿到这笔拖了快5年的血汗钱。”两名农民工感激涕零地说道。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岩泊渡法庭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通过运用各种执行措施,拓宽执行途径,成功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2016年6月,被告代某因承包慈利县杨通公路工程项目,雇请原告李某甲、李某乙及其他工人为其务工。2017年10月9日,经结算,被告代某欠原告李某甲、李某乙工资款9020元,并由被告代某出具欠条一份。欠条到期后,被告代某未支付欠款。无奈之下,原告李某甲、李某乙将其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代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慈利法院优先立案,组织专人优先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前往代某家中开展调查询问、财产查找等执行工作。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代某在慈利县城经营一砂石厂,并非无财产可供执行。得知这一线索后,执行法官迅速约谈被执行人,向其释法明理,阐明不履行义务带来的法律后果。后代某慑于法律威严,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于2021年3月31日上午,将9020元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至此,该案的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看似并不大的执行标的,不仅承载的是农民工辛勤劳作的血汗,是男人对家庭、对妻儿的责任与担当,亦是法院对每一位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视。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慈利法院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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