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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日上午,平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庭审过程通过网络进行现场直播。该案是贵港市法院受理的首例涉疫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2月8日,广西平南县安怀镇新益村的村民邓某某等人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在新益村某屯设卡轮流值守防控疫情。当日10时许,被告人刘某喝酒后途经卡口时,不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辱骂工作人员,并用一把镰刀将邓某某打伤。经鉴定,邓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在疫情防控时期,暴力阻碍疫情防控,随意辱骂并持凶器殴打防控工作人员,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过法庭审理、质证,被告人刘某当庭认罪悔罪,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目前庭审已结束,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