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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司法厅
2018年4月4日

  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陕西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省级部门创建活动的通知》有关部署,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法治建设与司法行政改革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为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决胜全面小康、奋力追赶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1.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承接、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不进行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建立信息公示、随机抽查、防范化解风险等协同监管机制。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优化部门机构职能。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加强清单动态管理。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工作。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理顺部门内部职责关系。
3.创新社会治理。实现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完成相关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的转移。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4.优化公共服务。建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提升公共服务依法治理水平。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质量监管。
二、完善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5.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坚持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必经程序,按照规定进行听证或者公开征询公众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6.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立、改、废相结合,每5年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继续有效或者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备案。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平台,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个案监督,努力从源头上做到依法行政。
三、规范行政行为程序,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8.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9.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决策平台建设,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10.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责任制度。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决策主体、实施主体、监督主体、问责主体。对决策实施情况、执行效果跟踪检查,对决策执行情况和社会反应及时报告。对于违反决策权限和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11.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聘任、考核、激励制度。
四、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12.实行执法重心下移。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
1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机构审核。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执法。
1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部门内部不同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重点考核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实现权力阳光运行
15.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实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依申请公开范围。推进司法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6.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将执法监督检查重点从偏重卷宗台账向执法流程和重点环节监督转变、从偏重年终考评向日常动态考评转变,切实发挥执法监督检查促进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能的作用。
17.完善内部监督,强化外部监督。加强对部门内部权力的制约,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内部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定和判决。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提升执法效能
18.健全预防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矛盾线索。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和协商沟通机制,倾心听取群众诉求。积极落实社会救济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
19.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流程和保障制度,推动建立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行政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发阶段、解决在行政系统内部的目标。
20.积极拓宽民意反映和回应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健全对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处理的工作机制。支持和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和执行监督决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向社会公布并畅通热线电话、通讯地址、电子信箱、政务微博和微信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尽力化解矛盾纠纷。
七、开展法治政府创建,强化任务目标考核
21.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2次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制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2.加强法治政府创建督促检查。每年至少组织1次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推进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23.强化法治政府创建考核。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创建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作用。
八、落实行政保障措施,提高队伍法治思维和能力
24.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与构建“五位一体”司法行政总体布局有机结合,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25.加强干部学法意识。加强对广大干警学法用法的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定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制度。
26.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行政法制部门建设,充实法制工作力量,配齐配强人员。发挥法制工作在依法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在规范执法中的指导监督作用。加强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学习与交流,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gk/ggjg/303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