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法治观察网!
编者按:
4月29日,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和“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湘阴县法院召开,对切实提升新时代全省法院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努力实现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和“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进行了专题部署。全省各级法院积极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调解前置程序,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促进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全面提升了司法改革效能。
本期推出省法院、永州中院、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桃源县法院等改革经验做法,供交流学习。
省法院:“四个聚焦”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
2019年以来,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衔接配套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
聚焦社会治理大局,推动完善工作机制。省法院党组和田立文院长高度重视,紧紧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召开契机,将诉源治理和“两个一站式”建设置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中谋划部署。推动顶层设计。多次向省委、省委政法委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在省委政法委领导和省直各有关单位大力支持下,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意见》明确要求全省各地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等指标和加强诉源治理有关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有力推动了诉源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诉源治理已纳入全省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并已纳入2020年全省社会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强化工作合力。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信访局、省民政厅、省人社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证监局、省保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妇联等单位在家事、金融、证券、知识产权、劳动争议、道交事故等领域建立了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苗头、解决在诉前。狠抓自身建设。今年先后出台《关于推进诉源治理,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工作方案》《全省中基层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考评办法》,拿出实招硬招对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逐项进行部署规范,并纳入全省法院年度考核和“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考核,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目前,长沙中院已推动将“两个一站式”建设列入市委改革办2020年统筹实施的重点改革事项。
聚焦基层现实需要,筑牢源头治理防线。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类风险矛盾叠加,更需要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加强涉疫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我省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基层调解组织对接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织密解纷网络。浏阳市法院主动将调解室(点)搬进全市322个村和社区,构建“一村一室”模式,在最基层设立矛盾预防化解阵地,该院人民法庭2017年至2019年收案年平均降幅达到13.5%。该院还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建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物业管理等矛调中心,在诉前化解90%以上的专业性纠纷。2019年全市有68个村实现诉讼案件、信访事项为零的目标。延伸服务触角。长沙市雨花区、天心区、望城区等法院在经济开发区、核心商圈等企业、商户密集地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两个一站式”工作站,深度参与基层诉源治理和涉疫纠纷预防化解,全面助力复工复产。雨花区法院专门委派全国办案标兵靳晓法官主持高桥街道“两个一站式”工作,针对疫情可能造成的矛盾纠纷会同街道、派出所等单位组织开展各类重大、群体性纠纷摸排和预防调处,疫情期间及时化解高桥大市场部分租户与市场因续租引发的纠纷。强化对接指导。支持基层依法自治,长沙天心区法院针对近年涉农街道外嫁女拆迁补偿纠纷多发的现象,指导相关村组出台关于调整特殊群体收益分配的方案,明确对户籍在当地的外嫁女给予100%的拆迁补偿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100%到50%不等的拆迁补偿收益,有效减少纠纷成讼。加强业务培训指导,长沙市岳麓区法院2019年以来,共组织培训人民调解员210余人次,组织开展调解经验交流5次,指导人民调解工作2895次,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解决纠纷587起。今年1-4月,全省法院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13.84%。
聚焦群众司法需求,强化多元解纷服务。扎实推进全省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将“非诉”的柔性与“诉”的刚性相统一,依托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多种纠纷解决方案和途径。用好“调”字诀,诉外调解大量纠纷。会同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全面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通知》,规定驻人民法院工作的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全面应用调解平台,支持鼓励其他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依托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推进调解室建设,大力开展诉非分流,强化委派调解工作,对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原则上先行通过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截至今年4月,全省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为各类调解组织建立工作室262个,在调解平台录入调解员4892名,对接调解组织1697个,调解案件148491件。念好“新”字诀,不断推出新的举措。紧跟最高法院相关工作部署,特别是周强院长去年11月7日视频调研雨花区法院提出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指示要求,年初会同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出台《关于推进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试行)》,指导省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各市州配备调解员151名。通过调解平台接受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储蓄存款合同、委托理财合同、票据、信用证、财产损害赔偿等纠纷,并落实专项调解经费补贴,从源头减少金融类案件增量。加强公证与诉讼对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岳麓区法院等法院建立公证司法辅助中心,引入公证机构参与调解、调查、保全、送达、执行等司法辅助工作,并探索推出赋予强制执行公证产品。突出“快”字诀,努力实现快速解纷。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在全省法院持续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巩固年活动,强化调解与速裁快审的程序衔接,为实现公平正义提速增效。目前,全省法院共成立速裁团队234个,速裁法官458人,形成“调解先行、诉调对接、快审快结”的速裁工作模式。1-4月,全省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9.3%,同比提高11.7个百分点;平均办理周期43.1天,同比缩短9.3天。
聚焦法治环境构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省法院立案信访局与新闻信息网络处、政治部宣教处密切配合,发动全省各级法院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成效,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讲好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的“湖南故事”。专项宣传扩大影响。联合《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湖南卫视、红网等10家媒体开展“多元解纷三湘行”体验式采访活动。向央视《乡里乡亲》、《法治天下》等栏目推荐我省法院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的好做法。制定“两个一站式”建设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巩固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自媒体宣传阵地,主动向国家级媒体输送稿件,深化与省内媒体合作等方式开展宣传,持续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认可度、满意度。挖掘典型树立标杆。开展“我的调解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利用自有媒体和社会媒体宣传真实、生动、感人的调解故事,突出一线工作、展示真情实感、发掘典型事例、弘扬奉献精神、展现法院形象。深度报道了衡东县法院大浦法庭法官谢茂湘退休16年来坚持无偿担任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1200多起的动人事迹。积极引导培育新风。通过线上线下、院内院外相结合的宣传方式,营造“调解优先”“调解有利”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更多地选择诉讼外的解纷途径。特别是突出线上一站式多元解纷这个重点,吸引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在线音视频调解,进一步为人民群众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先行调解、后打官司”的解纷习惯初步形成。根据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使用数据,截至4月30日,全省法院调解案件总数排名全国第5,音视频调解案件数排名全国第2,其中有4家法院音视频调解案件数进入全国前20,有3名调解员音视频调解案件数进入全国前20。
永州法院: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效果好
近年来,永州法院严格按照“政府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主动探索多元解纷机制,着力构建诉调对接、社会协同、各方参与的纠纷解决工作格局,形成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解纷合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2015年以来,永州法院人民满意度调查得分除2016、2019年排全省第二以外,2015、2017、2018年均居全省第一,较好实现让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
建章立制。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主动汇报协调,与市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诉前联动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努力争取将诉前联动调解专项经费纳入财政统筹和工作预算,帮助解决诉前联动调解办公设施和工作待遇等。始终把多元解纷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改革实施意见,明确14项工作内容,每项内容指定责任领导和实施部门,着力构建职责明确、责任清晰、内容全面的工作体系。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工作主抓手,先后就各项具体工作出台预立案和委托调解操作规程、爱心调解工作规定、调解工作室实施意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受法院委托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着力构建覆盖面广、操作性强、多层化解的工作体制。省法院对此予以高度评价,永州市多次在省高院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江永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全省法院示范点和优秀法院。
健全机构。一是强化诉前调解。在立案大厅设立诉前“爱心调解”工作室,遴选20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爱心调解团队,在立案审查阶段对婚姻家庭、小额财产等简易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同时依据调解员的履职能力、办案数量、工作效果等情况,发放调解经费和评优评先,调动调解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诉讼调解。在各庭室建立调解工作室,负责一、二审案件诉讼调解及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家事审判庭还聘任一名专职调解员,专司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调解工作。去年永州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为44%,位列全省第二,服判息诉率达88.7%,同比增长5个百分点,蓝山县法院达94.2%,居全省前列。三是强化联动调解。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室,聘请32名人民调解员、5名专职调解员,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互动机制。冷水滩区法院授牌确定八个群团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为委托调解单位,初步搭建起立体化、多层次、全互动的诉调对接平台。
创新措施。一是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再审案件“立审合一”工作机制,简化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满足当事人尽快纠正错误裁判的愿望。永州中院成立速裁审判团队,专门受理交通事故、管辖权异议、复查申诉等简易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快处理。去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简易案件1442余件,平均结案周期13天,同比缩短20天,结案率达97%。二是全面推广交通巡回法庭。基层法院选派1名审判员、1名书记员常驻交警大队,协助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基层法院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案件巡回审判点,实现巡回调解常态化、便民化。去年以来,全市法院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平均调解案件1800余件,婚姻案件巡回审判点平均办案861件,为当事人提供了形式多样、便利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三是全面推行律师值班、代理申诉等制度。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行业专家等共同组成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资料库并登记造册,根据个人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案调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人民法院报》以“永州:深耕细作枫桥经验”为题进行整版报道。
加强交流。一是加强与工商联联系沟通。去年9月份,邀请工商联40余名委员和企业家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拟聘请30余名工商业界代表,共同建立商事案件调解机制,全面提高商事审判效率和矛盾化解力度。二是加强与妇联组织沟通联系。实行家事案件由妇联调解员先行调解,选聘2名调解能力强的妇联工作者为定期驻庭调解员,努力将家事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市家事审判庭调解率达39.2%,其中江永法院达42.9%,全市法院实现家事案件零信访。三是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联系沟通。建立联合调解委员会,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置办公室,由司法行政部门选聘人民调解员参与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参与调解工作。去年以来,全市法院联合调解委员会院均调解矛盾纠纷780起,其中260起申请司法确认,较好实现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和解纷合力。
天心区法院:“四多”立体多维
有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要求,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两个一站式”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四多”立体多维模式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先后获得“湖南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多力量参与诉源治理。寻求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的诉源治理模式。一是党委主抓诉源治理。全力推动区委成立长沙市天心区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出台《长沙市天心区构建联动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方案》,制定12条具体措施,首次将万人起诉率纳入综治考核范围,以“无讼社区”“无讼村”等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基层治理组织建设。二是政府支持诉源治理。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暨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在全区14个街道(乡镇)司法所成立诉源治理中心,与区交警队、民政局、住建局(物业协会)、人社局、卫健局、工商局、国土局等多部门分别成立“类型化纠纷”诉源治理平台。三是多方参与诉源治理。统筹多方资源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协商长沙市知识产权协会,成立天心区人民法院长沙市知识产权协会多元调解工作室,对涉知识产权案件设置先予调解程序。加强与天心区经济开发区的联系,协商成立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驻天心经开区诉源治理工作室,继承发扬“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园、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切实发挥园区自我调节、自我治理的功能。
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吃透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多元化调解多发性矛盾纠纷机制。一是搭建三大调解平台。先后搭建律师调解工作室、人民陪审员调解工作室、大学生志愿调解工作室三大平台。2019年,共调解案件3700余件。四家律师事务所轮流驻点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有调解意愿的诉讼纠纷由专业律师先行调解。成立人民陪审员民事专业调解小组,根据人民陪审员的本职工作和专业特长,组建交通医疗、家事婚姻、劳动权益、民间借贷纠纷四个专业调解小组,加强诉前调解。与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的法学院合作,将法学院选派的、具有法律专业素养的研究生充实到诉前调解一线,将调解员的经验优势与大学生的专业优势相结合。二是成立速裁团队。严格按照“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要求,在立案庭组建了7个速裁团队,由1名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2至3人组成3人制或4人制速裁团队,对简易案件进行集中速裁。2019年度,速裁团队结案6352件,单个团队最多结案1590件。三是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完善院庭长轮流接访、“院长接待日”等信访机制;引入律师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定期开展重复访、越级访专项治理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由院领导限时包案,化解信访案件。2019年共计接待信访案件175件,化解信访案件168件,其中3件三年以上的信访积案得到妥善解决。
多途径减少纠纷成讼。引入社会力量,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尽可能减少纠纷成讼。一是成立公证司法辅助中心。加强公证中介合作,挂牌成立长沙市天心法院公证司法辅助中心,全程接受委派开展的公证调解、公证调查、公证保全、公证送达、公证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二是加强司法确认。加大“诉调对接”的实质改革力度,与区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的意见》,定时安排审判业务专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定专门团队对接司法确认案件的审查和办理,切实减少纠纷成讼。三是主导典型领域解纷机制建设。针对近年涉农街道外嫁女拆迁补偿纠纷多发的现象,指导先锋街道新路村出台《新路村关于调整特殊群体收益分配的方案》进行试点。在对分配方案合法性审查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予以通过,一次性减少外嫁女、独生子女户拆迁补偿纠纷76件,现已在全区涉农街道进行全面推广,进一步减少纠纷成讼。
多维度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兑现谭剑辉院长在区人大代表大会上作出的“2017年十件实事承诺”,建成全省一流的诉讼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一是完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15个“银行式叫号”诉讼服务窗口;增设心理咨询室、电子阅档室、律师调解室、法官会见室、远程视频接访室等多功能室5间,云上法庭兼调解室4间,独立调解室2间,材料收转E中心1间。增加导诉台,引导诉讼服务,增加1台自助立案机,1台自助导航机,4台自助查询机等电子设备,落实诉讼便民举措。二是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全面推动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工作;推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向全天候、零距离、无障碍、智能化深度发展,切实做到问询有人查、咨询有人答、诉求有人记、信访有人接、困难有人帮;设立“24小时自助法院”,完成网上立案、进度查询、资料上传、文书打印等多种自助业务。三是发挥数字化诉讼服务效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全院推广使用“闪信+”电子送达;积极探索“云间法庭”“云上法庭”远程视频庭审;创新湖南法院首例“无人记录”庭审方式、湖南法院系统首例结案文书电子送达方式,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
岳阳楼区法院:积极完善多元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着力于“诉源治理”,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近年来,该院积极推动建立由党委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调解、律师等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诉调对接新模式。2019年全院共通过调解手段化解纠纷3441件,全区各基层调解委员会和行业调解委员会全年调解案件1191件,群众满意度达98%,各类涉诉信访量显著减少。
构建党委领导的多元解纷大格局。岳阳楼区确立了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共治、社会协同”为核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2017年8月,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检法司四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岳阳市岳阳楼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同年召开了岳阳市岳阳楼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联席会议,划分各成员单位责任,并将其纳入区平安建设内容,充分调动了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党委政府参与矛盾化解的主动性,打破了以往司法机关在矛盾化解中“唱独角戏”的困境。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建立起了调解组织和网络。截至2019年底,全区推动成立了街道(乡)调委会16个,社区(村)调委会107个、行业性专业调委会9个,各类律师及社区志愿者调解工作室20余个,形成了以社区(村)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为基础,街道(乡)司法综治干部为骨干,社会志愿者调解组织为补充,行政主管部门为前哨,多类型行业纠纷调委会为延伸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全区依靠调解网络的全覆盖,建立一线纠纷事前排查、事中共商、事后回访的化解模式,最大限度消除工作盲区和死角,最大程度提高矛盾化解的可能,及时预防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铸造法院主导的诉调对接新模式。岳阳楼区政府每年专门安排预算资金30万元,作为诉调对接中心工作经费。楼区法院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驻院优势,立案庭和诉调对接中心合署办公,下设诉调接待团队、立案团队和速裁团队进行分工协作。该院安排1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律师、1名司法局工作人员常驻法院立案大厅“坐诊”,对各类纠纷分流登记、分类处理。将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评估后,对案情明了、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进行下派,由诉调中心和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先行调解,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第一时间进行司法确认。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立即转入立案程序,并按照案件难易程度实行繁简分流。2019年,诉调对接中心共接待当事人3405人次,受理调处纠纷2129起,即时化解纠纷595件。速裁团队自2019年3月份成立以来,共结案1832件。全年通过诉调对接新模式成功化解了全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总数的20%。
打通多方联动的诉源治理新路径。岳阳楼区法院大力引入多方力量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关、调解组织、社会公益团体等协调联动,形成人员联合、力量联动、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依据调解空间大小、调解可取得的社会效果、参与调解的主动性、专业性等因素综合判断,引领、推动在全区建立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卫生、金融保险、物业纠纷等特邀调解组织9个;吸纳退休法官、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心理咨询师,选聘公道正派、熟悉法律、热心调解工作、群众威信高的专、兼职特邀调解员426人;与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达成律师参与调解合作协议,引入律师调解员28名;向辖区内三大高校发出邀请函,引入专家调解员22人。建立特邀调解员调解工作制度,将起诉到法院的疑难民商事案件、再审申诉案件在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律师或专家调解员进行调解。多方调解力量联合联动,合理配置了法院内外的纠纷解决资源,及时分流民商事案件调解,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推进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了诉源治理的社会化水平。2019年,全区通过“多元解纷”化解纠纷1786件,其中街道和社区调委会化解纠纷615件,交调委、医调委等行业调解委员会共化解矛盾576件。
桃源县法院:构建基层联动大格局
让矛盾化解关口前移
近年来,桃源县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准确把握当前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回应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地便民高效低成本化解纠纷,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
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基层司法资源配置。加大基层法庭建设投入。基层法庭担负着大量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及基层民调委员会的指导工作,在便利群众诉讼,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桃源县人民法院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增加对基层法庭人员的投入,优化人员配备结构,实现人尽其才,4个法庭全年审结案件2660件,同比增加495件。设立审判工作联络站点。在全县28个乡镇设立审判工作联络站,在矛盾多发地设立审判执行联络点,明确基层法庭党员干警联络乡镇,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接受咨询;挑选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群众高度关注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37次,并就地释法析理,促进案结事了。开展“法官六进”活动近60次,近万名群众听取法官现身说法。
建立乡镇司法辅助网络,创新诉前解纷机制。打造司法协助平台。以联络站点为平台,积极动员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及当事人的亲友、委托代理人等社会力量,协助法院开展文书送达、及时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协助人员长期从事群众工作,具有了解地区情况、通晓乡规民约、调解经验丰富、在群众中威望较高的独特优势协助化解矛盾纠纷。2019年,桃源县法院通过借助乡镇力量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相邻纠纷等多类案件782件。创新“枫桥经验”。在四个基层法庭辖区积极构建由村长(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乡镇长、法庭庭长共同参与的“五长联席”调解机制,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2019年,通过“五长联席”共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7起,并发出司法建议3份,均被各单位采纳,有效促进了辖区的社会稳定。邀请“五老人员”参与调解。充分发挥老代表、老委员、老教师、老干部、老乡贤余热,利用他们身在基层,第一时间掌握村居不稳定因素的特点,依靠他们及时收集掌握群众意见建议,邀请他们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及研判预警,把部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2019年桃源县法院邀请“五老”人员参与调解纠纷58起,调解成功56起。推行党员法官联系乡村机制。明确基层法庭党员干警联系辖区内1至2个乡镇,通过列席会议,结对帮扶等形式,加强与镇村两级的联系。在矛盾调处、章程制定等方面为镇村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加强对征拆补偿、土地承包等纠纷的处理,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与乡镇司法所、村委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对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经审查后依法予以确认。
建立科学规范考核机制,强化纠纷诉前分流。精细运作规范诉前联调。成立“人民调解室”工作领导小组,对“人民调解室”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模式及相关考评细则等以制度化形式加以落实;建立人民调解员名册,乡(镇、街道)本部3名以上,村居2名以上,人员以老党员、老代表、老委员、老干部、老乡贤为主体。加大经费的投入和保障,根据纠纷的性质、规模大小、调解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给予调解组织、调解员适当经费补助和补贴,以有效规范诉前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建章立制构建治理格局。制定《桃源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配合将各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解决中心建设情况及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纳入平安桃源建设考核体系,加强“一体化”运作,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