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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晚,武汉市汉阳法院执行局7名干警雷霆出击,迅速奔赴武昌区两个小区,将全省首例“车辆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隐匿黑财——彭某名下两台车辆成功扣押。
2016年4月,彭某伙同周某等人注册成立公司,以无抵押车贷为幌子,通过“套路贷”大肆攫取高额非法利益。彭某还吸收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纠集 “地下出警队”。根据该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汉阳法院对团伙首脑彭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罪名定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团伙成员也分别以各自所犯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五年不等。
晚8时许,一阵急促的铃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公安机关传来消息,彭某名下的被查封车辆近日在武昌区白沙洲某小区出没。得到线索后,执行局当即决定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对车辆实施扣押。
7名执行干警快速集合完毕,组成临时执行小组,执行局局长申晓东、副局长苏文晖亲自带队,驾车赶往目的地。
在小区物业的配合下,法院干警顺利找到要扣押的车辆,由于附近车辆较多,拖车因空间有限难以操作,干警们逐一联系附近车辆的车主,甚至上门劝说,请其暂时挪车以便执行工作的开展,最终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但是新的难题又来了,其中一辆车重达2.5吨,拖车无法将其拖起,在场执行干警一起上手,倾尽全力,想尽办法,硬是靠人力将车抬到拖车上,再用拖车强制带离。整个过程,持续了3个小时,干警们汗流浃背,满身尘土,可是没有人嫌脏喊累。
直到凌晨3点,干警们终于将两辆汽车扣押回院,整个行动历时6个小时。该案自2019年11月移交执行以来,成功处置了彭某名下的房产、车辆,累计执行到位316万元,除没收彭某个人全部财产及王某罚金1000元外,全案执行完毕。
下一步,汉阳法院将加紧处置彭某财产,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执行力度,努力实现“案件结清”、“黑财清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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