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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圣区法院:事故无情 执行有义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感谢法官们的耐心沟通,使得我们双方能够彻底化解矛盾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人王某激动地说到。4月15日,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在文圣区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彻底化解了矛盾纠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得以顺利和解执行。

  2017年4月21日,被执行人张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与申请人王某的父亲发生碰撞,王某父亲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被执行人张某赔偿王某死亡赔偿金等费用25万余元,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了解情况,并耐心细致地听取申请人的倾诉和被执行人的苦衷。同时,执行法官也及时将被执行人歉意及未履行的原因反馈给申请人,促使被执行人获得了申请人的理解与宽容。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们踏实严谨的办案作风和真诚为民的执行精神深深地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在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依和解协议当场向申请人王某支付了赔偿款。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得以圆满和解执行。

  

  


原文链接:http://l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4/id/50322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