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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要有“六道”作者:鲁山县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王宏伟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执行曾经是一场人民法院的“独角戏”,自2016年以来,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大潮中,迅速裂变、演化为全国上下齐抓共管、全社会普遍关注、全媒体普遍造势,社会化、立体化、人民化的一场关乎诚信社会建设、弘扬法治权威的全系“共舞”,也让我们越来越能感受到,党中央领导、国务院全力支持、各单位、部门协调配合已然成为打赢这场“莫斯科保卫战”的首要保障。而具体到人民法院来讲,既是执行单位,又是解决执行难的责任单位,首当其中,责无旁贷。基于对自身地位的认识,站在基层法院的角度去思考琢磨基本解决执行难,自当更有底气和信心,下面用六个“道”字谈一谈自己的看法和打算。

      一是“天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钱不还,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还要赖,到底要赖到什么时候、什么地步?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是天道之“伤”、“法律之痛”。现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交易主体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同样在司法案件中,今天你是被告、他是原告,明天可能就会换过来。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人们对自身信用的珍视程度越高。相应的,人们对自身合法权益是否能够及时得到保护,胜诉权益能否及时兑现的关注程度就会越高,那么解决执行难就是“欠债还钱”的天道使然,是每个社会个体都越来越认同的价值观。如果我们对胜诉当事人的权益缺乏充分保护和实现机制的供给,或者对司法“白条”司空见惯,在通往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卡了壳,损害的将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对市场环境的认同,削弱的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影响的则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不可少的就是法治的力量、诚信的支撑,“法治、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要义,呼唤制度理性、倡导诚信共赢、提倡遵法守纪依规。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司法机关擎起“达摩克里斯”之剑,“基本解决执行难”顺应天道,符合民意、感应民意、链接民心,理所当然、势在必行!

      二是力道。曾经的法律白条常常为人所诟病,拖欠几年乃至十几年的万千元钱要不回来,裁判文书仿佛是“画饼充饥”,而这一切的确有执行不能的客观原因,但毕竟只是少数,更多的还是我们的力道不足,没有使出浑身解数,真劲儿没有使出来。而自2016年以来,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硬指标摆在了全体法院人面前,面对诚信缺失、司法裁判执行不到位现象改观不大的现实,可以说是退无可退。一时间各种探索、各类创新积聚生成,“高手在民间”的创新举措层出不穷:司法拘留让老赖感觉到老这么拖下去也不是办法,不愿去赖;对涉嫌拒执犯罪的老赖,公诉与自诉双轨并行,甚至通过公安网络系统上网追逃,让老赖无处可逃不能赖;拒执罪的法槌不断敲响,老赖因欠钱不还就锒铛入狱,哪怕只是区区十几万元。从惊奇到司空见惯,慢慢地,警示作用和效果就出来了,“这钱,不敢赖了!”还有就是我们常态化的集中执行活动,贯穿一年四季,十几辆警车一齐出动,百八十人全副武装,专挑那些执行“钉子户”。过去有些仗着家族势力大一点、人多一点,当然更主要是因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暴力对抗执行。而现在,暴力对抗的少了,主动履行的多了,这都说明在方向选对的同时,力度要更够,发力更要准,要让这种集中执行成为一种自觉,成为一种常态,用这种一贯的姿态震慑老赖,促使其彻底放弃幻想,放弃抵抗,尽其所能的履行法律义务。

      三是戒道。行之所向,当有所戒!当信用惩戒之网撒向神州大地,所谓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老赖就会发现,高铁做不了、机票买不到、星级宾馆住不成,连高速公路上都有可能被协查,支付宝、微信也可能泄露行踪、帮你露富,而出国就更不用说了。自己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窄、活动半径会越来越小、发展前途越来越渺茫,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样的人势必会被高速发展的现代信息社会所抛弃。“您所拨打的号码机主是老赖,与其产生经济交往需谨慎!”一个手机定制彩铃让多少老赖出尽了洋相!因为找工作被拒千里之外、跑回鲁山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要求移出失信黑名单;因为开办公司、想当法定代表人被工商局回绝,来到法院求履行,求法院出具证明;因为项目贷款、申请补助和招投标,在银行、国土、住建、检察机关吃了闭门羹;因为要跨省做生意买了张火车票却直接引来了法院执行干警;有钱了想给孩子良好的教育,私立贵族学校却不收。这些情景在一个小小的豫西南小县城上演着,就是告诉那些欠钱不还的人,拿法律开玩笑、把信用做赌注,代价将会大到你无法承受!当然还有一些人在耍着小聪明,把自己的钱存到别人亲属账户,房子、车子登记在他人名下,看起来是家徒四壁、一无所有、“光杆司令”一个,实则仍然过着优哉游哉的生活,这些人是有的,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和文明发展程度下,我们得承认这个事实。但是近几年这样的情况在减少,并且是迅速减少,这,也是事实。可以想见,在不久的将来,这类人将会成为海水退潮后的“晾晒者”,是光荣的奇葩,比如那电子大屏上、微信自媒体上、人流集中的车站、社区、乡镇街道!生活在这样的氛围里还有尊严吗?还有富人的自我优越感吗?还有一些人,宁可被判刑,钱就是不出一分,亲友家人从不看望,唯恐多看一眼就会沾上晦气,朋友兄弟不愿伸手帮忙,害怕跟着倒霉,甚至连老赖自己也抱着“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的念头,想着撑过几年,出来还是一条“好汉”。对于这种人绝不能一判了之,要让你出狱之日就是个人破产之时(当然目前我们的法律体系没有个人破产的规定),你不是熬吗,那就让你熬一辈子!一切惩戒措施对你都适用,直到你还钱或者……为止!

      四是正道。所谓正道,是就执行干警而言的。也就是执行要讲规矩、讲勤奋,讲廉洁、讲奉献。相信在“莫斯科保卫战”的战场上,绝大多数人都是守规矩、讲奉献的。而在我们这场看不到硝烟的战场上,规规矩矩办案、堂堂正正做事,兢兢业业投入是致胜的“不二法门”。将每一项工作、每一个节点都做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出差错就是敬业,人人都如此、案案都这样,就是精细化管理,我们的目标也就水到渠成了。所以在工作中要对自己的工作有敬畏之心,创业之感,要将信息化等一切手段用到规范、高效、精准执结每一起案件中去,不搞小动作、不搞面子工程,每个人都这样做了,涓涓细水终成大流。

      五是捷道。信息化是打赢执行难攻坚战的现代化武器,通过信息化的技术集成,既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又能实现信息数据的动态监控,确保数据真实,反过来也能指导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践。当前我们强调信息化,一方面是想把我们的大量人力解脱出来,去干更有价值的工作,但越是这样我们越要重视人的主体作用,决不能把信息化堪称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甚至认为信息化财产查控一目了然了、查控次数够了、终本程序合格了,任务就完成了。如果这样就是本末倒置了。就好比我们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不能没有个量化的指标,因为没有的话就没有办法评估,仰着头作汇报,那是空口无凭,是不能让人信服的。设定个考核指标体系出来就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我更希望看到大家能够将这个指标体系用在平时检验自己的工作成效上来,通过动态的比对校准,让大家及时通过信息化路径,借助庞大的数据库和高效的数据抓取和分析,帮助我们找到短板。但不能片面的去迎合指标,因为在这个评估指标的基础上,同样有着发言权的还是人民群众,诉讼案件当事人和申请执行人,他们的评价同样是不可忽略的!

      六是人道。这里想提的就是大家要有一个概念,执行是司法权,具有强制性。但是当前经济环境下行难说见底,整体经济形势也不容乐观,在执行的过程中,通过技术甄别、用心发现,可以发现一些企业发展前景较好、信用一直不错的企业特别是名人企业家,他们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他们有激情、有智慧,只不过是整体经济形势使然,对这些人,不能因为一次失信就一棍子打死。特别是看到一些企业家因为卷进了高利贷,最后选择自杀,这是很让人痛心的。如果我们全社会都能够伸出手来,以我们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联合机制主体参与,共同去应对,共同去帮助这些企业和企业家们走出暂时的困境,显然于社会、于申请人也都是有益的!再有就是那些因交通事故、赡养、刑事犯罪的受害者,确实由于被执行人的境况而导致案件执行不能,申请人陷入困境的,用好我们有限的司法救助资金,体现的是人道,展现的是司法的责任与担当!

  责任编辑:曹红歌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7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