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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客户端重庆3月6日电(记者周闻韬)“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一批辖区维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引导和帮助广大妇女理性、全面维权。其中一起家暴案件中,法院在收到申请两小时内迅速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该案中,家住重庆潼南区的唐某某(女)与杨某某系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期间,杨某某经常辱骂、殴打唐某某,致唐某某身心受到巨大伤害。今年1月13日,唐某某向潼南区妇联组织求助。当日16时,在妇联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唐某某即通过重庆智慧法院易诉平台向潼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交相关证据。
潼南区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认定唐某某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27条的规定,便立即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杨某某对唐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杨某某威胁、辱骂唐某某。从收到唐某某的申请到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送达唐女士,仅用时2小时。同时,潼南区人民法院还及时联系当地派出所,向杨某某送达了裁定书,并告诫其不得再对唐某某实施暴力,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据介绍,法院的高效应对得益于重庆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妇联于去年12月联合出台的《关于在全市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的纪要》。该机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端前移至公安、妇联,大大缩短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和签发时间,及时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