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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杰志明)今年唐山市全区域将继续执行2018年《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政策。随着春节临近,为确保政策内容人人知晓,积极引导全民树立“过年不放炮”、“过环保年”、“过平安年”的理念,滦州市公安局不断加强社会面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同时,该局深入排查、重拳出击,加大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
2月5日,为加强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该局新城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进行深入检查。检查当天,民警查获孟某某的超市和李某某的五金店非法储存并销售烟花爆竹。目前,孟某某、李某某依法被滦州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同天,该局安各庄派出所民警在检查时发现,辖区村民蔡某某家中非法存储大量烟花爆竹。目前,蔡某某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2月7日,在前期缜密侦查的基础上,唐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滦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抽调精干警力,在滦州市小马庄镇某村一平房和养猪场内一举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当场查获烟花爆竹60余万头、升空类烟花6000余发,6名违法行为人被抓获。目前,6名违法行为人依法被警方行政拘留。2月8日,该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油榨镇某村村西有人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正在销售烟花爆竹的于某抓获,当场查扣三十余件各类烟花爆竹。目前,于某依法被警方行政拘留。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该局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商场、广播、商铺大屏等媒介宣传作用,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以案释法等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禁放政策,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截至目前,已发放温馨提示、通告等宣传材料6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80余条,宣传标语滚动播放百余次,受教育群众达6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