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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记者从宁夏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加大虚假诉讼惩治力度,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全区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数量呈现“双上升”,共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54件,提出监督意见同比上升2.08%,法院采纳率同比上升56.41%。
“自治区检察院选取最高检获奖和外省优秀的13个虚假诉讼监督模型进行推广应用。同时,全区各级检察院也积极探索‘大数据+检察监督’工作模式。”自治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区检察机关依托数字模型发现虚假诉讼监督线索占监督线索总数的88%,成案率70%,最大化释放数字监督效能。
其中,灵武市检察院结合群众反映虚假劳动关系个案问题,探索构建“劳动关系确权虚假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调取法院2021年以来审结的劳动争议类民事裁判文书,根据原告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被告密集被诉,无工资给付等争议性诉求等数据要素特征,对其中的类案判决进行大数据分析梳理,共发现监督线索17件,依法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全部采纳。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通过构建“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事实竞合类案监督模型”,在数据比对碰撞中,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被告人作为民间借贷纠纷被告的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有17件,遂对该17案的原告与非吸罪案的受害人进行比对,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虚假诉讼系列案,向法院提出抗诉17件,法院全部裁定再审。
今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聚焦民间借贷、离婚析产、交通事故赔偿、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开展职业放贷人、诉讼主体不适格、司法确认、公积金执行等监督。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工作指引》,明确虚假诉讼监督范围、审查重点与办理方法;召开全区民事虚假诉讼线索会商会,共同研判重点线索,提升监督精准性。全区三级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等部门加强衔接配合,形成虚假诉讼监督合力。同时,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