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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佛山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工作布局,把乡村振兴和基层依法治理结合起来,守正创新,多点发力,推进乡村治理循法而行依法而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佛山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9个,数量居全省第一。建成特色法治文化集聚区4个、区级以上法治文化阵地137个,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网上量化评估连续4年全省地级市排名第一。
厚植法治理念
绘就乡村振兴法治底色
市司法局高位推动实施“八五”普法,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引领带动法治村居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基层社会治理“排头兵”作用,大力开展“送法下基层”“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普法活动。佛山全面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加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管理和使用,全市现有“法律明白人”4396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68名。
“法律明白人”法治大讲堂启动现场。
此外,佛山在美丽乡村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融入法治元素,使得法治小游园、普法宣传角、法治长廊等基层法治文化阵地“村村开花、处处可见”。持续以更好的基层法治供给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市构建了“1 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工作机制,全面建成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全力塑造法治乡村良好风气。
禅城区“法润万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为市民提供法治文化学习好去处。
优化法律服务
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佛山聚焦公共服务均衡推进改革创新,推动更多优质公共资源向薄弱地区和农村基层覆盖延伸,目前全市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832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夯实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的底层基础。同时组建法律服务专家团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人才库,畅通“绿色通道”,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电话预约、视频咨询、上门办理等服务,持续提高法律服务的特色化、精细化、人性化供给。今年1-10月,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100余件,办理农民工欠薪案3700余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超4580万元。
社区一对一法律咨询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打造“综合式”“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公证员、普法讲师团”的专业优势,从拓展调解渠道、丰富调解内涵、提升调解成效着手,探索“人民调解+N”工作模式,培育了“东联社区工作室”“豪哥调解工作室”“孙汝和个人调解工作室”等一批具有地域特色、人文优势、专业特点的品牌调解室,形成了“祠堂+乡贤+调解”“乡贤人大代表+调解”“和记十三式”“八心”调解法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验做法,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解决琐事、难事、烦心事,进一步推进乡村各类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目前,全市设立专兼职调解员约1.3万名,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到97.5%以上。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2024年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现场。
筑牢安全防线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乡村
市司法局着力筑牢安全防线,抓好重点人群教育管控,围绕“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三大重点,创新推进“刚性执法+柔性帮扶”社区矫正模式,打造“国学引领·精准矫治”“向阳计划”等矫治品牌。加快“智慧矫正中心”创建,禅城区、南海区社区矫正中心成为首批广东省省级“智慧矫正中心”。组织市强戒所30余名戒毒警察参与基层延伸管教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一所一警”,2024年佛山市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继续保持100%,保持全省前列。
组织社矫对象进行节前警示教育
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分类评估、分级管理,采取“常态+重点”走访、“就业+创业”培训、“集中+分散”安置相结合方式,加大救助帮扶,拓宽安置渠道,解决生活、就业等方面困难和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基层社会安全稳定。
组织社矫对象进行节前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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