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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部县法院通过内部交叉执行成功推动一起涉标的百万元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取得新进展,执行到位97万余元,有效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张某某与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杨某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房地产公司及杨某某自愿一次性向张某某支付320万元,并经法院裁定确认协议有效。后房地产公司、杨某某未履行支付义务,张某某向南部县法院申请执行。2018年至2021年期间,法院多次对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杨某某的财产进行调查、查控,因联系不上被执行人且其名下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现部分债权后终结结案。
今年8月,为破解僵局,南部县法院实行内部交叉执行。变更承办人后,承办法官积极转变办案思路,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保持密切沟通,引导其协助法院查找线索,同时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额度冻结。经反复查询,发现房地产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有银行存款97万余元,但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划拨时,显示该账户为保证金账户,不支持扣划。承办法官随即将该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并了解详细情况。申请执行人反映,该笔款项虽系房地产公司在陕西省某项目的按揭贷款保证金,但该项目房地产早已完成权属登记,房地产公司已不再负有阶段性担保责任,该笔保证金其可以自由使用。承办法官前往陕西省汉阴县实地执行,通过反复沟通,银行最终同意协助法院依法将该笔存款划拨至法院案款账户,该起执行积案终于取得新进展。(殷晓青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牟廷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