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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电诈犯罪7.5万余件21万余人,关联犯罪(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利用网络实施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33.3万余件55.9万余人。
过去五年,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开展“拔钉”专项缉捕行动,严厉打击境外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
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开展打击缅北电诈专项行动,向全国28个省份交办督办5.3万名集中遣返人员,联合公安部挂牌督办3批13件重大电诈犯罪集团案件;
会同最高法、公安部解决证据完善、法律适用、政策把握问题,牵头制发《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同时,为清朗网络空间,最高检开展网络治理专项行动,过去五年共起诉利用网络实施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5万余人;打击整治“网络水军”,协同多部门依法惩治造谣引流、舆情敲诈等犯罪,推进“净网2023”专项行动;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强化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网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