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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闲事”换来握手言和大团结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化解大山深处的水源之争

发布时间:2024-11-23 来源: 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

  永州东安县白牙市镇山水村地处僻野,深山幽林,山好水好。

  山水村三、四组村民祖祖辈辈在秋风岭漕水沟接引水源。早在1981年,这两个小组就因其他小组接引秋风岭漕水沟的水闹上法庭,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自此相安无事。

  2023年,山水村二组因饮水困难,在秋风岭半山腰钻井引水到本组供村民饮用。三、四组村民得知后,在组长带领下,以二组取水影响三、四组用水为由,将二组的引水设备损毁。双方多次争执,甚至发生肢体冲突,一度双双上访,矛盾进入白热化,最终闹到法院。

  法院三番五次调解,被嘲“管闲事”

  二组起诉,请求判决三、四组赔偿财产损失6万余元。三、四组也不甘示弱,提起反诉,请求判决二组赔偿因占用秋风岭漕水沟水源造成损失6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三、四组赔偿二组财产损失3000余元。

  双方不服,均上诉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着案结事了的理念,二审合议庭联系了当地镇政府,邀请镇政府领导、乡村振兴工作队一起多次进行调解。

  “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秋风岭半山腰是自己的权属地,二组擅自钻井存在过错,三、四组擅自暴力损毁二组财产,也有过错。可以考虑双方共同引用这口井的水实现双赢……”合议庭将过错责任摊开。

  “用水问题不归本案管,让三、四组赔钱就行!”

  “这口井不能再用,法院不要管闲事!”

  调解工作刚起了个头,双方七嘴八舌吵得不可开交,调解人员只好背靠背做工作。后得知,三、四组担心二组开了这个头后,早就盯上了秋风岭优质水源的矿泉水商家会接踵而至搞开发;二组认为钻井开销最大的人工费用没有得到赔偿,同时想借此次诉讼灭一下三、四组“威风”。

  最终,因双方矛盾尖锐、各有盘算,调解未能成功。

  院领导“挂帅”,联合当地政府打“组合拳”

  合议庭将几次调解情况向永州中院民事审判分管院领导郑江云副院长汇报,郑江云得知后立即向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文启汇报。

  “法之善者,如我在诉。小案件往往连着大民生,关乎大稳定。老百姓打官司不仅仅是要一个裁判结果,更想要一个令他们信服的说法。要不,你这个分管副院长去爬爬山?”龚文启对郑江云说道。

  随即,郑江云与当地镇政府、公安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一行到秋风岭半山腰,实地勘查现场。

  “二组,这口井是没损坏的,你们要求赔偿挖井的费用恐怕没有事实依据。”郑江云边看边说道。

  “在挖这口井之前,镇政府给二组打了一口井,他们认为水质不好、水源不够,不愿意用。”白牙市镇镇政府副书记、镇长吴又辉说道。

  郑江云随即提议去看镇政府打的井。到达现场后,郑江云爬上蓄水房的楼梯,发现蓄水房装满了水,水质清澈。

  “肉眼可见,水非常干净,二组如果担心水质有问题,建议镇政府取水化验……”郑江云说道。

  “如果水量满足不了二组需求,镇政府一定再想办法。”镇政府负责人承诺。

  “你们用水有困难,政府也是花了大力气在给你们解决。有党和政府的关怀,你们这点矛盾是可以化解的……”郑江云苦口婆心劝说道。

  最终,又经过几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双撤回起诉。

  本案成功调解,不仅彰显了永州中院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也彰显了永州中院秉承“如我在诉”理念,让“枫桥经验”在现代司法实践中开出善治之花的追求。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55/66/14479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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