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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遴选保卫管理员培训机构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自愿报名、各州(市)公安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推荐以及省公安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和实地评估等程序,现对云南保卫管理员培训机构遴选拟确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656号),0871—63054289。
电子邮箱:ynba3403@163.com。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