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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要求是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着力点是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实践中,云南省昆明市纪委监委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多措并举,开拓创新,下大气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党统一领导。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必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纪委监委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引导推动作用,协助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系列制度、主体责任清单等,建立完善工作提示、约谈提醒、述责述廉评议等机制,强化市委全面监督职责。把清廉建设作为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载体,协助市委制发实施方案,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定期工作调度等机制,构建市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清廉建设“四责协同”共同体。
突出监督关键重点。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贯彻到位。昆明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制定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政治监督“三账三看三清单”工作模式和“六步法”,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处置、通报责任落实和措施不力等问题。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作为健全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支点,出台工作方案和制度措施清单,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构建“大监督”格局。要着眼于各类监督统筹联动、协同发力,搭建协作配合的路径。昆明市纪委监委着力构建“大监督”格局,制定监督工作指引,对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市属部门机关纪委和国企、医院、院校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进行规范,明确监督重点、监督方式、职责分工、协同保障机制等内容。从市级层面健全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探索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巡察、组织、政法、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制度,与市场监管、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建立监督执纪执法与行政执法贯通协同机制。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合作配合,健全完善互涉案件查办协作机制,不断凝聚监督合力。
优化监督实施路径。按照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昆明市纪委监委持续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探索建立“党建+业务”协作单元运行工作机制,通过重塑党支部架构和“室组”联动协作单元的方式,对应市政府领导分工,将城建口、综合经济口、科教文卫口、农林水口等党建业务协作单元,按照“市纪委监委领导+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机构+县(市、区)→联系对应市政府领导”的模式配置条块式监督协作力量,推动人员集聚、力量集中、资源集束、机制集成,推动监督质效提升。坚持把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业务,设立数字与信息化室和数字管理中心,建立专业化信息技术干部队伍,统筹研发“大监督一体化平台”,着力打通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数据壁垒,探索监督执纪执法一线部门和数字信息技术部门共建“数字监督模型”,通过“数字监督”、数字巡察等做法深度赋能监督执纪执法,推动提升监督维度、速度和精度。(云南省昆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齐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