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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我们公司经历搬迁,案件代理人也退休了,已经过去10年了,还能收回款项!”近日,江门市蓬江区一公司法人收到执行款后向区纪委监委表达感谢。
此前,蓬江区纪委监委在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时发现,区法院将大量执行款以提存的方式处理,未真正发放到群众手中。该区纪委监委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紧盯区法院执行款超期未发放、落实巡察整改变形走样等问题,依纪依法追责问责责任领导5人,立案3人。向区法院发出工作提醒函,督促全力清退超期未发放执行款,加快执行款发放速度,截至目前,区法院累计发放超期执行款3281笔,约3000名群众胜诉权益得到兑现。
为做实以案促改,持续深化标本兼治,该区纪委监委向区法院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建立健全执行案款管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提存案款管理等制度5项,有效堵塞风险漏洞,确保款项 “应发尽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蓬江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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