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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富顺县:提级监督推动村级“一把手”廉洁用权

发布时间:2024-11-23 来源: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财经纪律意识淡薄,报销要素不齐全不规范,村级账务未纳入托管中心监管……”近日,自贡市富顺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组成的提级监督工作组,向富顺县龙万乡反馈在该乡提级监督某村时发现相关问题。

  

  富顺县纪检干部开展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刘春兰 摄)

  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责任更加重大,权力也更加集中,廉洁风险不容忽视。富顺县纪委监委探索在全县村(社区)筛选集体“三资”规模大、信访反映问题突出、“两委”成员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7个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通过入户走访、现场查看项目推进情况等方式开展督查,着力破解村级“一把手”监督难题,提升基层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针对乡镇纪委办理村(社区)“一把手”问题线索力量不足、质量不高、办案阻力大等难题,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提级办理机制,对反映试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提级办理、乡镇(街道)纪(工)委配合查办,将“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有机结合,实现由“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

  2024年5月,富顺县古佛镇纪委工作人员在一次走访中收到该镇冯坪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黄某某有关问题线索。因黄某某任村干部二十余年,存在乡镇熟人社会情况,镇纪委随即向县纪委监委提请提级办理。经县纪委监委研判后立即启动“室组地”协作区监督办案模式,迅速查清了黄某某的问题。原来,黄某某在任该县古佛镇冯坪村集体经济联合社理事长期间,擅自出借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14.6万余元,造成集体经济资金损失。最终,黄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为强化对村级“一把手”的有效监管,让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富顺县纪委监委聚焦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项目管理、惠农政策落实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容易产生廉洁风险的重点领域,针对性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制度,以清单化方式厘清“一肩挑”干部职权职责,有效实现村(社区)干部“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

  “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不仅让村‘两委’干部明晰了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也让群众一目了然事情去哪里办、怎么办,促进了基层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富顺县狮市镇花市村党总支书记陶永香说道。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提级监督发现问题线索14个,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5人。(作者:刘静莉)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4/11/22/2bb5c64451884907936b395750259dd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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