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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到位。11月22日,新乡市红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巡察整改工作,约谈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渠东街道、区城管局、区城建局等8家单位主要负责人。
今年5月,新乡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和区民政局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农村“三资”管理、养老社保领域专项巡察。8月,按照省委第二巡视组要求,红旗区委巡察组对渠东街道、区城管局、区城建局联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会上,8家单位依次汇报了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强调,巡察整改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对党政治忠诚度的精准检验。巡察整改成效直接作用于群众日常生活,无论是校园食品安全、农村资源管理,还是养老社保、问题楼盘等领域,均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各单位务必通过开展扎实有效整改,切实解决长期困扰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政策落实、每一个问题解决中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从而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会议指出,巡察整改是各单位自我革新、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能够深入查找自身在制度建设、工作流程、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与不足,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完善与优化,实现工作效能和管理水平质的飞跃。整体来看,大部分单位能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能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各项工作都有明显提升。但同时也暴露出整改主动性不足,存在整改措施标准还不够高、部分问题整改不深入等情况,反映出思想重视不够、工作作风有待加强等问题。
会议要求,巡察整改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实现常态化。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工作视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到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真正将整改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新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不能一放了之,要定期开展“回头看”,查看整改措施是否得到持续有效执行,是否存在问题反弹现象,确保问题得到逐一销号解决,真正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为区域发展与民生保障筑牢根基,推动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