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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长安网讯 为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预防法律风险,推动乡镇(街道)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10月25日,营口市司法局召开推进全市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会议。营口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晓达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全市各乡镇(街道)法律顾问、接受公益指派的11个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律师协会会长、市公益法律服务团团长马洪流主持。
营口市司法局在综合研判基础上,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制定《营口市推进乡镇(街道)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以县(市)区司法局为主导,协调乡镇(街道)建立由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负责,以法治机构公职人员为主,外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辅的法律顾问制度。外聘(兼职)法律顾问采取单独聘用、集中采购分组签约和公益指派三种模式有机结合的方式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目前,针对11个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建设存在困难的实际情况,市司法局采取公益指派外聘法律顾问的形式,有效推进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工作。
会议指出,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固强补弱、创新创先,不断健全工作体制机制,要聚焦推进法律顾问薄弱环节,主动作为、提前谋划、协调对接属地乡镇(街道),力争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时效。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