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法治观察网!
11月16日,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珠海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附件:
上一篇: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珠海驾车冲撞行人案件的重要指示精神 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案件处置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下一篇:广东省地质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德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