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法治观察网!
“县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中发现,在居民迁入安置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工程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存在对施工单位监督不够,跟踪问效缺失等问题。请你单位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教育监管,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近期,霍邱县纪委监委结合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向该县建发中心发出了纪检监察建议书。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也是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有效方法。近年来,霍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治本功效,聚焦日常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深挖背后存在的制度机制漏洞,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提醒纠偏、源头治理作用,推动监督治理深度融合。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完善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增强刚性约束,防止“一发了之”。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的精准有效,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协作区”协同联动,通过日常监督、专项巡察等方式,对监督部门政治生态“精准画像”,确保问题精准、原因切中要害、建议“对症”,精准放大监督效能。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发挥最大监督实效,该县纪委监委采取纪检监察建议“提出+整改+反馈+回头看”模式,按照“谁制发、谁督办、谁验收”的原则,通过电话跟踪、约谈督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建议执行、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防止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等问题,坚决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构建发现、处置、督促整改问题的全周期闭环监督链条。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深化以案促改、标本兼治的有力武器,落实纪检监察建议的过程就是整改的过程。”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在精准制发建议、强化督促整改、深化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以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个“小切口”,推动做实日常监督“大文章”,真正发挥以书促改、以书促防作用。(六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