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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分办至你室的交办件已临近办结时间,请尽快办理,并于12月10日前报结。”近日,延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采取发放《工作提醒函》的方式,对将要到期的交办件进行催办督办。
今年以来,延津县纪委监委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和规范检举控告检查督办工作,全流程检查督办,推动检举控告及时规范处理。
强化日常检查。通过办理子平台信息系统,对转送本级派驻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检举控告处理情况开展集中检查,重点围绕转送检举控告件是否及时接收分流、是否规范录入信息,是否按规定反馈处置方式等,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切实推动检举控告闭环处理。通过对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转送的62件检举控告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5处并立行立改。
谋实跟踪督促。建立信访交办件台账,每月跟踪了解、动态更新交办件办理进展情况,对超过3个月及临期案件及时进行督促提醒,视情况采取发放《工作提醒函》、听取汇报、审阅卷宗等方式督办,提出限期办结等明确意见。截至2024年11月13日,该县纪委监委已下发《工作提醒函》5份,督促按期办结案件6起。
确保办理质量。严格交办件办结程序,承办科室对交办件反映问题逐一核查,核查完毕后履行报结手续,对核查处理报告进行集体研究,如通过由主要负责人签批报结,如认为未查清查透的重新补充核查,再行报结。2024年共收到交办件10件,已查实并报结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检查督办力度,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以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说道。(王颖 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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