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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检察院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16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凝聚司法合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11月7日,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茜,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岩与案件承办检察官应邀列席浑江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对李某某故意杀人案发表了意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会上,吴茜听取了案件办理的情况汇报,随后针对该案的定罪量刑、办理效果等方面阐述了观点看法,为该次审委会会议对该案的讨论提供了重要参考。最后,审委会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予以采纳。

法检两院共同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有着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社会目标与价值追求。积极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是强化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监督的重要途径,对保障案件质量、提升司法效率有着重要意义。

在今后的工作中,浑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高效运行,切实提升办案质效。法检两院将加强沟通、相互学习,实现司法公平公正。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11/e18db96a95c447d189b8e5ac89acb4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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