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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蓬江:法官以案说法释理 调解邻里电梯纠纷

发布时间:2024-11-13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我真后悔没早一点来法院解决这件事,白爬了这么久的楼梯。”这天,从邻居手里接过电梯卡的吴女士如释重负,在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调解室里向案件承办法官曾勇拉起了家常。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法官曾勇(右二)组织双方现场调解。

  事情还得追溯到3年前,为改善生活条件,吴女士购入了一间位于蓬江区某住宅小区的二手房。入住后,她才发现其所在楼宇的电梯系其他邻居集体出资加装,需刷电梯卡方可操作使用,而涉案房屋的前业主没有“凑份”,吴女士一家人上下楼层只能走楼梯。

  为方便日常出行,吴女士多次与邻居们商量,但在分摊费用的问题上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吴女士遂向蓬江区法院提起诉讼。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问题涉及相邻关系,处理不好容易持续引发纠纷,于是曾勇在接手案子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法官,我住在五楼,家里有老人,上下楼梯不容易,我们特别想早点用上电梯。”吴小姐对曾勇说出了难处。

  “早就说了,你家要用电梯我们没意见,但账要算好。”“是的,我们大家电梯用得好好的,没想到却摊上了官司。”面对吴女士的抱怨,被起诉的邻居业主们也满腹牢骚。

  原来,在双方此前的沟通过程中,吴女士表示只愿分担加装电梯的主体费用,不愿承担迁移排污管和加装刷卡器、门把手、闭合器等配套工程及日常维保、年审等增项费用。因此,其他业主并不同意吴女士的方案。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从筹资规划到加建完成,大家付出了很大心血,落实起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吴家父母年事已高,日常通行需求也摆在眼前。远亲不如近邻,同楼就是亲人,有了矛盾,更要心平气和来解决它。”

  就这样,曾勇一面肯定其他业主的付出,一面引导大家换位思考,很快唤起了业主们的共鸣。

  “关于账怎么算的问题,我手头上有几份生效的典型案例,案情与大家面临的情况类似,你们可以参考一下。”曾勇有备而来,拿出了几份判决。

  “根据我们以往的判决,对于吴女士这样后加入使用电梯的业主来说,部分配套工程的费用她应该要分摊,但其他邻居也要明白,要她家承担电梯往年的维保费用是没有依据的。”曾勇用生效案例向吴女士和业主代表进行释法说理。

  “好的法官,加装电梯配套工程的这5000多元,我愿意给,但电梯门禁卡能不能多给我们家两张?主要是方便家中老人出门。”吴女士看完几起案例后,主动说道。

  “那前几年产生的维保费、年审费我们也不计较了,多几张电梯门禁卡没问题,咱们邻里之间确实应该互相照顾!”其他业主见状也作出了让步。

  在曾勇的沟通下,双方很快就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及使用问题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在调解协议签订现场,吴女士如愿拿到了5张电梯门禁卡,邻居们也收到了吴女士提交的“电梯使用款”。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72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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