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观察网!

法治观察网

网站首页

时政快讯
法治聚焦
政法资讯
法治建设
法治服务
当前所在:首页 > 大家说法 > 杨兵:落实“三个管理” 实现基层检察科学管理

杨兵:落实“三个管理” 实现基层检察科学管理

发布时间:2024-11-13 来源: 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司法机关的重要课题,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高质效办案离不开科学管理。近日,最高检进一步强调:“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作为基层检察机关,我们要深刻领悟“三个管理”的深刻内涵,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努力实现基层检察科学管理,确保高质效办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立足“三个看待”,领会“三个管理”的深刻内涵

  (一)正确看待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一是准确认识“三个管理”。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者切入点不同,实质为有机统一的整体,从三个方面形成管理闭环。业务管理以宏观数据统计分析为手段,从批量的数据中分析出检察工作现状、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研究解决方案,为指导检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案件管理侧重对检察权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包括办案人员职权分配、办案团队人员配置、轮案规则设置等,关注重点案件类别和领域问题;质量管理从微观着手,侧重个案质量,以案件质量评查和落实司法责任制等为抓手。二是坚持管理与办案并重。准确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这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锚定这一使命,检察机关生产“检察产品”的过程中,依靠创新管理的生产要素保障“产品”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但值得注意的是,管理与办案彼此之间不是矛盾对立,坚持管理与办案并重,是为了克服“重办案、轻管理”的倾向,并不意味着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办理,而是通过对办案全流程的管理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引导检察人员优化办案思维和方式,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确保检察权正当合法行使,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二)正确看待数据,赋能高水平管理。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对于检察机关来说至关重要,它们构成了检察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基础。“一取消三不再”有效地改变了过于关注数据指标、考核排名的倾向,检察官不被数据所困、考核所累。这是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发展的必然结果。但这不是不要数据,而是不要虚假的数据繁荣,数据加工和数据造假。三个管理需要真实、客观、准确的数据支撑,真实的业务数据反映一个地区检察工作的履职状况,可以为决策管理提供真实底数,充分发挥数据分析研判功能,为高质效管理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

  (三)正确看待考核,夯实业务基本功。最高检决定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并非要取消所有考核,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工作的最前线与实战阵地,必须全面准确把握“一取消三不再”的主旨要义,深刻认识“减负”不是“减压”,“减负”更须“担当”。要坚持化繁为简、质效优先,通过加强科学的业务管理,引导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在办案中做到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在持续提升办案质效的基础上,抓实品牌建设、亮点挖掘、典型培育、人才培养等工作,为保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本功、凝聚正能量、唱响主旋律。

  二、坚持“四个加强”,深化“三个管理”的实践应用

  (一)加强宏观管理,是落实“三个管理”的前提。检察长和检委会对检察业务进行宏观管理。检察长是检察业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检察委员会是检察业务管理的重大议事决策机构。检察长对检察权运行情况,检察业务动态,案件数据、质量、效果,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评价要心里有数。适时通过检委会和检察业务专题研讨会,分析研判检察业务情况,对重大业务工作进行决策部署,确保检察权沿着正确的方向运行,检察业务充分平衡协调发展。

  (二)加强自我管理,是落实“三个管理”的基础。案件是检察官办理出来的,检察官是检察业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在提高业务能力的同时,还需不断加强自我监管。如对办理过程中的案件,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对案卡填录负责,检察官要常态化进行检察业务数据核查,办案部门定期对不符合案件质量要求的案件进行通报;案件办结后,办案部门可以组织专门的案件交叉评查,在归档前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办案部门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配备办案组,提升办案能力,加强案件预警、监督、检查、评查,确保每一个案件有人在办,有人在监督、有人在检查,案件质量有人在负责。

  (三)加强专门管理,是落实“三个管理”的关键。大管理促就“大案管”的新格局,案管枢纽作用需要充分发挥。一方面要打造专业案管团队。案件管理不能高人一等,但须技高一筹。近年我院为案管增加一名检察官助理,配备两名部门副职、三名书记员,以保障专门管理职能的发挥。另一方面要支持案管管理。案件管理服务案件办理,案件管理助推案件质量提升。但不可避免由于短期目标不一致造成的部门矛盾,作为党组,我们旗帜鲜明地支持案管的专门监督。因为监督是为了更好地提高。此外要督促案管全面履职。案管不能局限于案件的流转、简易的监督和办案的提醒。案管要朝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实质化方向发展,为检察长、检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四)加强协同管理,是落实“三个管理”的保证。基层检察的科学管理必然离不开检察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政工人事部门通过科学设定考核标准,落实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优化对人管理,能够为做好检察管理提供人才保障;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做好司法解释、案例研究工作,能够为业务部门类案统一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提供清晰指引;新闻宣传部门把好新闻入口关和出口关,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舆情监控,加强引导舆论,回应民众的关心关注,能够进一步提升民众对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理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基层检察工作想要取得高质量发展,就要紧跟最高检关于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部署要求,通过强化“三个管理”,树牢“产品意识”,站位全局、自我加压,以更大力度加强新时代基层院建设、以更实举措交出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答卷”。

  (作者系湖南省保靖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杨兵)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55/56/1444491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