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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通过压实“三个责任”、开好“四个会”、下好“三步棋”,坚决扛牢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坚持压实“三个责任”,推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坚持科学统筹谋划,将巡察工作纳入市委年度工作要点,先后召开27次市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听取巡察综合情况和年度工作情况汇报,谋划部署重点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深化对巡察工作规律性把握,靠前谋划指导、精心组织实施,审议每轮巡察方案,研究审定巡察任务和巡察组人选配备,及时听取每轮巡察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督促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推动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探索建立向分管市级领导提示解决重点问题制度,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巡察动员部署会和巡察集中反馈会,从巡察开始到反馈整改全程跟踪问效。同时,对需要从全市层面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单独抄告,牵头开展综合施治。
坚持开好“四个会”,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在动员部署会常规议程的基础上,增加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表态发言环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使命。市委书记出席每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并讲话,明确巡察工作目标和重点,对相关单位配合支持提出具体要求,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定好调”。及时召开书记专题会,利用半天时间逐组逐单位听取巡察情况汇报。2022年以来,推动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单位)持续开展殡葬领域存在突出问题整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9个。坚持整改从反馈开始,在全区率先探索市委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传导整改责任压力。市委书记出席巡察集中反馈会议并讲话,向分管市领导移交分管单位党组织的反馈意见;巡察组“一对一”向被巡察党组织具体反馈,传达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提出整改要求,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会议及时听取每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推动问题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责令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5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责任约谈,形成“反馈+整改+监督”完整工作链条。
坚持下好“三步棋”,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制定《中卫市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制度》等,每轮巡察,市委组织部与巡察办共同会商抽调名单,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抽调,努力使各组在人数、人员构成、专业特长等方面实现差异化精准化。坚持“一轮一培训”,邀请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单位)业务骨干进行专题授课。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先后选派14名巡察干部参加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以干代训、实战练兵,提高干部素养。出台《中卫市巡察工作协作配合办法》《财政、审计、统计深度参与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6项制度,从巡前通报、巡中会商、巡后整改监督等方面明确13个部门(单位)职责。如,2023年以来,市纪委监委3名巡察组顾问采取点对点的方式指导巡察组深入了解有关情况79件,切实提高了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问题线索成案率。(中卫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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