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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但偏偏有人执迷不悟。刑满释放不久后,又化身“黄金大盗”跨省作案,成功把自己再次送进监狱。 2023年11月,广东韶关的潘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11个月后刑满释放。出狱后,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又临近春节,就想着索性“干一票大的”,于是租车沿着国道往江西大余县方向寻找作案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踩点,他发现某乡镇的一金店人流量较小且周边房子无人入住,遂决定盗窃该金店。 2024年1月某日凌晨,潘某“全副武装”后,带着螺丝刀等作案工具来到踩点已久的金店后门,通过连续两日暴力撬门,最终进入现场,盗窃店内大量的金银首饰,后驾车逃离。 专案组火速追踪至广东省韶关市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潘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潘某对其盗窃金店价值四十余万黄金饰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大余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务,数额特别巨大,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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