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法治观察网!
聋哑人临时起意盗走八旬老人的2500元看病钱,诉还是不诉?不久前,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来到该聋哑人住所地广水市马坪镇某村村委会,就一起涉残轻微刑事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为保障涉案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专门聘请了手语老师现场翻译。
2023年9月19日,自幼聋哑的刘某到曾都区看病路过某药店门口时,发现路边的自行车上放着个红色手提袋,见四下无人便临时起意将其“顺走”。手提袋内装有2500元现金、一张存折、一部手机及部分药品。刘某将袋中的现金、存折拿走后,将其他物品扔到药店门口的角落处。失主兰某从药店买完药出来后发现财物被盗,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据刘某供述,他盗窃后一直未敢使用偷来的现金。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期间,顺利追回被盗物品的兰某了解上述情况后,主动向检察机关出具谅解书,表示愿意给刘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2024年4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曾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为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曾都区检察院为刘某协调了法律援助律师,并在讯问过程中聘请手语老师现场翻译,办案检察官还走访了刘某居住地的村干部及邻居,得知刘某为人老实本分,虽身有残疾,但一直以来自力更生、为人和善。考虑到刘某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系初犯,该院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我事后很后悔,也十分羞愧,还给老师蒙羞了。那是一位八旬老人的看病钱,我不该做违法的事,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听证会上,刘某激动地向手语老师李某打着手语。原来,李某曾担任过刘某的手语老师,在这里与老师邂逅,让刘某羞愧难当。听证过程中,刘某深深表达了自己的懊悔之意。
经讨论,与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刘某作不起诉处理,并针对刘某的家庭看护与社会帮扶发表了意见。为进一步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检察机关对刘某进行了训诫,同时还对其家庭成员提出家庭陪护要求。
稿件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