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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营商环境法治化”研讨会召开 共话开放型经济视野下的营商环境优化

发布时间:2024-11-06 来源: 作者:佚名

11月3日,第四届“营商环境法治化”研讨会(2024)在台州举行。今年论坛的主题是“开放型经济视野下的营商环境优化”,与会嘉宾围绕制度型开放、法治营商环境的国际经验与启示等议题,展开充分深入的研讨。



台州是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股份合作经济发源地和市场经济先发地。“一流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稳企业、稳预期的有力支撑,也是城市品质和能级的重要承载。”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银川在致辞中表示,未来台州将坚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王银川致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谈及如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许洁在致辞中表示,一是要善筑法治之基,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二是多行法治之力,以法治力量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三是厚积法治之势,充分发挥法学会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许洁致辞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陈存根表示,法治是营商环境的基石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在开放型经济中,法治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稳定的预期,确保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保护了市场主体利益的合法性,提升了政府治理的有效性,增强了社会的互信性,维护了解决市场纠纷的公正性,保证了处理问题的及时性。要聚焦营造统一大市场法治环境的需求,优化营商环境。


 陈存根致辞

主旨发言阶段,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围绕“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发表了主旨演讲。他强调,要深刻认识制度型开放的重大意义,并全面把握制度型开放的内涵。制度型开放是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的开放,是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基础上的开放,是更高水平的开放。制度型开放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周密部署、系统准备、稳步推进。


江必新发表主旨演讲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胡云腾以“从司法大数据看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为主题发表了主旨演讲。


胡云腾发表主旨演讲

研讨会上,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委员丁祖年,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省政府参事、浙江省司法厅原厅长马柏伟,浙江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唐明良,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教授李友根,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教授王健等嘉宾,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浙江实践、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等议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台州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项先权介绍,2021年,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与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谋划发起营商环境法治化系列论坛这一全国性学术交流平台。


项先权讲话

第四届“营商环境法治化”学术研讨会(2024)由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台州市涉外法律服务联盟、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办,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中南大学法治实施研究中心、青岛大学上合经贸法律服务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法学院协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台州市分行、浙江大学校友企业家台州同学会、浙江优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承办。(陈佳怡  何昕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