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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率中国检察代表团访问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24-11-02 来源: 新疆平安网 作者:佚名

  

  新疆平安网讯应马来西亚总检察长特里鲁丁邀请,当地时间10月24日至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率中国检察代表团访问马来西亚。访问期间,应勇分别与特里鲁丁及马来西亚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麦润、马来西亚总理府法律与体制改革部部长阿莎丽娜进行了工作会晤。

  应勇表示,中马是隔海相望的传统友好邻邦。自1974年建交以来,两国始终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友好相处,树立了国与国相互成就、合作共赢的典范。今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易卜拉欣举行会谈,提出要在各自现代化发展征程中深化战略合作,推动中马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法治和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是共建中马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方面。中国最高检愿以中马建交50周年为契机,同马来西亚总检察院、联邦法院、总理府法律与体制改革部等执法司法机关一道,落实好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为深化中马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在马来西亚总检察院,双方围绕两国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主要职能职责、打击跨国犯罪以及加强刑事司法协助、检察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应勇表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的宪法原则和治国理政基本方略。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进一步全面深化包括法治领域改革在内的各领域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强调使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中国检察机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正在深入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中马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相似的职能职责,深化友好合作具有广阔空间。中国最高检愿同马来西亚总检察院一道,依据两国签署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打击跨国犯罪合作协议》等双边合作文件,立足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在打击恐怖主义、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国犯罪领域的务实合作,促进提升两国刑事司法协助水平,有力维护两国和区域社会稳定,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更好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

  特里鲁丁对中国检察代表团到访表示热烈欢迎。他说,马来西亚总检察院十分珍视与中国最高检的友谊,愿以中国检察代表团此次来访为新的起点,深化与中国最高检的交流交往,进一步加强在打击跨国犯罪和新型犯罪、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开展高层互访和检察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共同提高两国检察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维护两国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

  访问期间,应勇还与马来西亚交通部部长陆兆福进行了会晤。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开军、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参加访问,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欧阳玉靖陪同参加相关活动。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4-10/29/content_54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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