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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志南
兴隆县常住人口27.16万人,其中未成年人5.395万人。2021年至2023年,全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占违法犯罪总人数比8.97%,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二次犯罪占比8.65%,形势不容乐观。自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兴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3.1%,打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数同比下降81.8%。
加强领导,压实任务,担起政府之责。兴隆县成立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检、法“三长”任副组长,组建了“一中心、四专班、一课题组”。“一中心”: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协调中心(设在县委政法委社会治理科),从县公安局、教体局各抽调1人开展工作;“四专班”:社会环境综合治理专班(县公安局牵头)、学校教育管理专班(县教体局牵头)、家庭教育指导专班(县妇联牵头)和问题少年干预矫正专班(县司法局牵头);“一课题组”:县委政法委联合多部门及第三方专家组成“兴隆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策研究课题组”。
摸清底数,精准施策,解决当务之急。组织公安、教体等部门围绕不良行为、涉治安案件、涉刑事案件、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五类重点未成年人”和单亲家庭、不和睦家庭“两类特殊家庭”开展集中排查,分类建立了不良行为、涉治安案件、涉刑事案件、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特殊家庭六类台账。对在校201名重点未成年人明确学校为责任单位,教师为帮扶责任人;对校外129名重点未成年人明确乡镇为责任单位,村、社区干部为帮扶责任人,开展“一对一”包联。50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由政法委、公、检、法、司领导班子及干警“政法亲人”包联。
铲除土壤,净化环境,创新管理之路。坚持每月2次组织各部门对歌厅、网吧等进行常态化检查。县委政法委、县教体局、县公安局等9个部门联合行动,重点对校内外安全、学校防霸凌以及学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集中检查,立查立改隐患问题62条。
立德树人,加强教育,筑牢预防之基。把思政课纳入学校教育必修课,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加强重点社区心理咨询室建设,开展“心理问题”家长、“心理问题”学生咨询矫治服务。由妇联牵头,教体、团委等部门配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线上线下开展家长教育能力培训和普法教育。专项行动以来,开展各类主题宣传和关爱活动40余场,未成年人参与活动人数达4万余人。
健全机制,问责问效,保障效果之实。常态化开展重点未成年人排查走访,因人施策,落实包联责任。依托“9+X”综治信息化系统,对重点未成年人实行线上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工作,构建“多点监控、准确判断、快速反馈、分类处理”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兴隆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责任制规定(试行)》,实施四个方面问责问效:对发案率高的学校问责问效;对发案率高场所的监管部门问责问效;对疏于包保、疏于监管,造成严重后果的包保责任人问责问效;对承担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相关部门履职不力或工作不深不实问责问效。
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在工作中要处理好三个关系。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将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使真劲、用实招、求实效,才能扭转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态势。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在抓好帮扶、帮教、矫治工作的同时,要立足长远,制定五年、十年远景规划,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保护与打击的关系。要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信息,依法打击犯罪,才能让未成年人敬畏法律,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作者系兴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