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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纪委监委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发现,灵武市临河镇某村时任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杭某某在村集体小金额工程项目中未按规定进行三方询价,违反工作纪律。最终,杭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该市纪委监委聚焦突出问题,紧盯重点对象、重点事项、重点环节,推动各县(市、区)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发力,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我们紧盯问题整改,强化督导检查,整合市县乡村四级监督力量,围绕村集体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签订、工程项目管理、集体债务管控、村(社)办企业规范化运行5个方面重点问题,督促全市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34个乡镇277个村(社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银川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市纪委监委成立督导组,深入6个县(市、区)开展问题摸排,下沉一线进行集中督导,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相关县(市、区)抓好整改落实。
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督促相关县(市、区)纪委监委逐件挂牌督办、提级办理、专案查办。截至目前,该市共梳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63件,已办结55件,立案12件12人,处理处分26人。
该市纪委监委还督促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优化整合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系统,完善交易规则和业务流程,逐步构建起较为健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和符合行业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形成一套标准化交易规则。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资产,要求其进入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进行公开交易,使农村产权交易置于阳光下。同时,支持鼓励各县(市、区)与专业财务公司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进一步解决乡镇人员力量不足、业务水平不高问题,切实提升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通讯员王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