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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口海事法院通过耐心释法说理和多方协调沟通,高效执结一起多名被执行人负连带给付义务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得到各方当事人认可,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
据介绍,4名被执行人均是某已注销企业的原股东,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需连带向行政机关缴纳海域使用金及其滞纳金102万余元。其中,1名股东因犯罪仍在监狱服刑,其他股东不愿积极履行或只愿按持股比例承担责任。经财产查询,各被执行人名下均有房产,但银行存款均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为有效破解执行困境,执行法官在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基础上,分析案情,找准切入点,决定因案制宜拟定执行方案,即:及时扣划服刑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并将扣划该存款后其所负担的剩余债务少于7万元的情况通报给其他股东,借此打消其他股东的顾虑,并说服他们先按各自持股比例对应的债务数额向法院支付执行款项。
在确定执行方案后,执行法官耐心地对各被执行人释法说理,讲清连带责任中每个被执行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以及被执行人清偿超过其应负担债务之后可行使追偿权的法律依据,阐明法院提出的执行方案是避免被执行人之间相互追偿诉累的最佳选项。
与此同时,执行法官还及时会见服刑被执行人,听取其履行剩余债务的意见。为促成服刑被执行人及时履行完剩余债务,执行法官协调监狱警官安排服刑被执行人与其家属电话沟通,让其家属帮助借款7万元支付剩余案款。
经过多次沟通,其他股东积极履行了自己所负担债务数额,其中1名股东借款给服刑被执行人,为其垫付尾款。
在部分被执行人向该院指定账户打款过程中,付款人因网银遭遇收款账户开户行无法正确选定,导致不能顺利付款。执行法官主动联系银行及时退款给付款人,并询问了解正确付款路径。而后,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指导下,快速将案款顺利打进法院指定账户。
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案件执行得到全部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最终,所有案款累计18笔陆续付到法院指定账户,法院随后也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冻结、查封,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