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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出五个督查组,深入乡镇、村组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实地监督,期间发现部分村组存在个人长期占用集体资金、资金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随即向相关部门反馈推动整改。
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今年以来,景东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职责,抽调纪检监察干部组成实地督查组,对照景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6个方面19类问题清单,点对点开展监督检查。
在监督过程中,为了解村组干部在政策落地、责任落实等方面情况,督查组深入乡村院坝、田间地头,与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对象进行访谈交流,并着重走访重点项目实施现场,收集问题线索。
对监督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坚持“一线发现、一线反馈”原则,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当场提醒反馈,督促整改。对发现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规定交办。今年以来,景东县纪委监委发现并处置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罗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