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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爆破作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了解掌握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涉爆安全事故发生,9月25日至27日、10月8日至12日,省公安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开展爆破作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在“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上进行通报。
爆破作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情况通报
按照2024年度工作安排,省公安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气象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我省部分地市爆破作业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9月25日至27日、10月8日至12日,省级层面派出联合检查组,分别对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江门、潮州等6个地市10个县(市、区)爆破作业单位开展安全监管联合检查,共检查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15家,发现问题隐患22处。
从联合检查情况看,各地能够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法律规定,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民爆物品流向登记,上传爆破作业视频和储存库人防、技防、物防、犬防等管理制度,严防发生涉爆安全事故和民爆物品非法流失。
二、存在问题
(一)管理制度落实方面。潮州个别单位民爆物品流向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落实不严格,单位主要负责人“月检查”未落实;个别作业项目点未按要求将相关制度规定上墙。
(二)民爆物品储存场所方面。一是潮州个别单位作业项目民爆物品临时存放点存在过夜存放民爆物品问题;民爆物品清退未落实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共同清点制度。二是深圳、珠海、汕头个别单位作业项目民爆物品临时存放点未按要求进行防雷检测。三是汕头个别单位民爆物品储存库消防设施设备老旧、部分消防设备配备不足;作业项目民爆物品临时存放点未按要求安装静电防护装置。四是江门个别单位作业项目未设置民爆物品临时存放点。
(三)爆破作业施工方面。广州个别单位爆破作业时存在安全员履职不到位,现场监理人员监督提醒不到位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对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落实清单式管理,切实加强整改跟踪督办。属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法律规定,依法管理、依规处罚;要做好跟踪问效,确保所有问题隐患及时“清零”,对涉及重大安全问题、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