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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贺晓春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10-19 来源: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贺晓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贺晓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党内拉“小圈子”,搞团团伙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贪欲膨胀,靠企吃企,伙同他人截留巨额公款供自己使用;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贺晓春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贺晓春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4/10/18/2669e03a5be1462481b048c331f4ef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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